现场作业指导书
目 录
施工现场作业指导书
电气作业指导书
气瓶作业指导书
高空作业指导书
起重作业指导书
安全作业指导书
施工现场作业指导书
1. 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首先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在施工作业中自觉遵守各项有关的安全工作规程,操作和管理制度,听从安全员的督促和劝导,不进行违章冒险作业。
2.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一律不准穿汗衫背心、短裤、塑料凉鞋、高、中跟鞋、硬底皮鞋,更不准许赤膊进行工作。
3. 职工不准带小孩和家属进入施工作业区范围内。
4.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语牌及醒目的“施工现场纪律”(见附件:施工现场纪律),并设置文明区域。
5. 施工现场内的危险区域有防护措施,在井坑、孔洞和沟通处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固定盖或设围圈栏、警告标志牌。
6. 施工现场交通要道应保持畅通。
7. 作业场所的材料物件、设备堆放要牢固可靠。
8. 在主要的施工现场应设置废物堆放处。
9. 各种机具的转动,传动部位,要设置安全防护装置,装置必须牢靠。
10. 现场起吊物件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伸臂与架空电线的距离应符合规定要求,起吊场所周围应围红白带或有专人监护。
11. 施工现场要设置各种防火器材,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严禁带入火种,进入油库等严禁吸烟。
12. 移动的氧乙炔瓶必须分开安置,相距5m 以上。
附件:施工现场纪律
1. 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帽带,并正确使个人安全老防劳动保护用品。
2. 二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
3. 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扔材料和工具物件。
4.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要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 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电机设备。
6. 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不准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扒杆下方严禁站人。
电气作业指导书
1 加强对职工电气安全知识教育,认真贯彻执行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对电工着重加强责任心或保证工作质量的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或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2 必须抓住安装、拆除、检查、维修四环节,搞好电气安全工作。
2.1安装:安装电气设备时要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2拆卸:对不用的电气设备,要彻底拆除。
2.3检查:对电气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定期的检查,着重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破损,绝缘电阻值是否合格,设备的保护接地、接零是否正确可靠,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手提行灯与局部照明灯具电压是否安全电压,电气设备的安装以及安装的位置是否合理,特别要加强对移动式电具的检查。
2.4维修:制定维修计划,并贯彻执行,对不安全的和有损坏的电气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保养。
3 一切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
4 供电箱、控制箱、电器开关等必须保持清洁无杂质,周围堆放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5 各种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照明灯等不准私接私拆,一律有电工安装或拆除。
6 电焊机、排风机以及36伏以上电压的移动电机和电具应用绝缘良好,完整无损的多芯电线,在装置和使用上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插头、电线等禁止随地乱放。
7 生产(施工) 场所局部使用照明灯或行灯时,应采用36伏电压,压力容器
内及潮湿场地,应采用12伏以下电压的行灯。
8 严禁使用生活电炉。冬季严禁用灯泡、萤光灯或电炉烘烤和取暖。
9 每年雨季前要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对产生的问题,应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10 电气测量的仪表应定期校验,绝缘电器应定期作耐压试验,保证灵敏安全可靠。
11 严格控制安装临时线路。
12 不论临时线路的装接情况如何,开关、电动机、设备等金属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接零,电线线路必须完整无损,绝缘良好。悬空架设或墙敷设,不能使用金属线绑扎,如果必须放在地面上的电线部分,应加以可靠保护,开关不得放在地上。
气瓶作业指导书
1. 各类气瓶应由指定部门(人员) 集中管理和发放,对气瓶管理使用和运输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2. 气瓶入库前,应严格审核合格票签,做好记录,如无合格票签时,应追查核实原始码单,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库储藏、发放。
3. 气瓶入库应旋紧瓶帽,分类存放,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或所装介质互相接触后能引起燃烧、保存爆炸的气瓶,必须分室储存,并在附近设有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4. 气瓶应放置整齐、妥善、固定,并留有通道。气瓶卧放时应防止滚动,头部朝一个方向,高压气瓶堆放不得超过五层。
5. 盛装易于起聚合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
6. 气瓶应按规定使用年限送充气单位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凡不合格的气瓶,不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缺陷和严重锈蚀的气瓶,或对气瓶质量有怀疑时,应报送有关部门。
7. 气瓶盛放处(库) 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定。库房内要注意通风、防潮、防腐、防火、防高温,不准与其它易燃物品混放,严禁火种入库。
8. 气瓶收发应有详细记录,注明领用部门(小组) ,领用日期,钢瓶编号及领用人姓名等,气瓶退库时要对号注销。如发现与记录不符者,管理人员有权没收,并责成领用部门查清原瓶去向,否则停止继续使用。
9. 退库空瓶应保持一定的剩余压力,发现漆色和字样不明气瓶,应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处理,不得随意收入。
10. 气瓶运输时应采取防震、放倒措施,妥善固定,要旋紧瓶帽,轻装、轻
卸,严禁抛、滑和碰击。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在厢内,头朝一个方向,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11. 夏季要遮阴设施,防止气瓶爆晒。
12. 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13. 气瓶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没用采取措施不能吊运,严禁将气瓶从高处摔下或向下滑滚,也不能在地面滚动。
14.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4.1禁止敲击,不得用火烘烤。
14.2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14.3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O 米。
14.4夏季要防止爆晒。
14.5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气压力。
14.6盛装易聚合气体的瓶,不得置于有放射线的场地。
1. 离地面2米以上处进行的工作,称为高空作业。
2. 参加高空作业的人员,应事先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工作。患有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病症,以及酒后和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均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 高空作业的平台、走道、跳板、上下斜道和转向平台周围,应装设1米高的防护栏杆和18厘米高的档脚板。
4. 空作业场地周围的沟道、孔洞等,应用固定盖板盖牢或围栏。
5. 高空作业地点及各层平台,走道不等堆放过多过重的材料,施工用料应随用随吊,用后即使清理。
6. 高空作业地点的跳板、栏杆和安全设施不完整时,施工人员必须扎上安全带,并挂在牢固的结构上,其高度一般不低于腰部。
7.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大雾、大雪时,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8. 在气温低于零下1 O 摄氏度进行露天高空作业时,施工场所附近应有取暖休息室,取暖设施应符合防火规定,明火取暖应有专人管理。
9. 高空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大工具应系保险绳,工具不得乱放和乱掷。
10. 高空作业时,点烊的物件不得移动,切割的工件应放置在牢靠的地点或用铁丝绑牢,并应有防止被切割工件或废料坠落的措施。
11. 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不得穿硬底或钉上铁掌的鞋。
12. 在安排施工计划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必需交叉作
业时,应装设防护隔板、罩棚、安全网或其他隔离设施。
13. 高空作业人员距离低压电线须大于2米,禁止在高压电线下工作。
1. 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2. 在起重作业中,对所起吊安装的物件(电梯曳引机、控制屏等) 其形状、构造、体积、重量、所起吊的高度等要有详细的了解。
3. 熟知、掌握起重设备的机械性能和具体操作要求,对作业中所使用的机工具(钩、绳素、卸克等) 要严格掌握保险系数,分别掌握使用,不得超负荷,未经检查的机工具,一律不得动用。
4. 严格按照所制定审批的起重作业方案进行操作,不得违反所制定的操作工艺规程,作业过程中保证所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5. 起重作业中要有专人指挥,指挥信号准确、无误。
6. 起重作业人员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绝对服从指挥,如遇到指挥不明确的情况下,要主动及时取得联系,不得自行操作。
7. 起重作业前必须做到分工明确和职责明确,对选用的机工具作全面检查,确认无误,方可使用。
8. 大型物件在拖运时,要保证绝对安全,使用起重机具(千斤顶油泵) 顶升时,受力的地面要采取牢固的措施,机具与物件的接触面要用木板衬垫,随顶升高度要不断使用枕木衬垫,以防顶升物倾斜,顶升下降时要绝对统一步骤,要符合规定,做到绝对牢固可靠。
9. 大型物件在拼装时,要保持平稳牢固,如遇棱角部位或精密部件必须采取可靠的衬垫措施,物件重心选择点正确,绳索与被吊物的水平夹角应保持在44度以上,遇到特殊吊装物件,要用专用工具起吊,起吊安装物件时(特别是对过长、过大、过高的大型吨位的物件) ,必须先试吊,收紧后,先进行全面检查,然后吊离地面(离地不得超过300m) ,再作全面检查(起重机械设备、工索具、缆绳、葫芦、地锚等) 后,确认无误方可正式起吊。
11. 吊物件一定要合理设置缆绳,保持起吊物件平稳,减少晃动,以利就位。
12. 被吊物件不得在高空悬挂,如遇到特殊情况必须采取绝对可靠地措施进
行保险,具体处理要及时果断。
13. 在起吊作业范围内要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并派专人负责,作业人员严禁处于下风区域操作。
14. 遇多人共同作业同一物件时,要密切配合相互关心,确立专人指挥,统一步调,以免发生事故。
15. 严格执行高处作业规定,2米以上高处作业,一定要佩戴安全带,并挂在牢固的地方。
16. 起重作业中使用起重机械时要和机械操作人员密切配合,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十不吊”的规定。
17. 严格执行施工组织制订的工艺方案,如需更改,须经编制者同意后并签字方可更改。
18. 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不准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和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9. 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控制开关恢复“O”位,并切断电源。
安全作业指导书
1. 施工现场的临时工具间、更衣室必须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加强管理。
2. 严格现场动火审批制度,凡在易燃易爆、禁火区域,重要设施等处使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先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3. 动火必须持有电、火焊操作证,无证人员不准焊、割作业,动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4. 施工现场使用、保管的氧、乙炔瓶(器) 、电石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露天使用的电石桶,要有防雨措施。
5. 电、火焊工作业前需认真检查氧、乙炔皮管,不准有漏气现象,下班应放空管内存气,清洗乙炔器,氧、乙瓶的使用,两者应保持5m 以外距离。
6. 室内电气安装必须专业电工安装,并有电气防火、防爆措施,定期进行检查。
7. 施工现场要配备消防器材,指定专人保养。
8. 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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