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入会申请表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
入 会 申 请 表
申请人姓名: 单位及职务: 移动电话: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秘书处制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入会须知
1. 请在认真阅读《入会须知》、《入会程序》、《章程》后,如实填写《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入会申请表》。
2. 《入会申请表》纸质版需填写一式三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推荐人或推荐单位签章。
3. 在递交《入会申请表》纸质版(加盖公章)的同时,请将电子版《入会申请表》和个人证件照片(电子版)发至俱乐部秘书处。
4. 入会申请通过以后,请在俱乐部秘书处办理会员证,领取会员通讯录。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
入会程序示意图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组织名称为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中文缩写:双创俱乐部;英文译名:Anhui Young Graduates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Club,英文缩写:AYGIEC ;别名:青苗俱乐部。
第二条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以下简称“双创俱乐部”)是全省性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者的群众组织,由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和安徽省学生联合会主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其宗旨是帮助和扶持大学生创业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引导大学生积极创新和自主创业,促进科技成果向产业成果转化,为建设美好安徽做出积极贡献。
第三条 “双创俱乐部”的任务是:
1. 开展培训、研讨、交流等活动,帮助大学生创业者提高经济理论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青年企业家健康成长;
2. 帮助大学生创业企业加强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科研院校、知名企业的联系,为他们提供创业辅导、政策咨询、融资等服务;
3.培养、推介、表彰、宣传优秀青年企业家典型,并向有关部门推荐,特别是积极向省青年联合会、省青年企业家协会推荐委员和会员;
4. 引导大学生创业者承担社会责任,为促进安徽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双创俱乐部”为会员制组织。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个人会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承认本俱乐部章程;
2. 在省内创业的在校大学生以及大学毕业生(创业5年之内,含5年);
3. 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 原则上应为所在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大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或法人代表),一个企业或机构只能有一名会员。
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社团及其他相关青年社会组织可申报成为团体会员。
第五条 会员入会程序:
1. 个人会员入会采取自愿申请和组织推荐两种形式。既可以由个人自愿申请,经2名会员推荐,并填写申请登记表送俱乐部秘书处,也可由各省辖市团委、团省委直属高校团委和省直团工委依个人申请,向俱乐部推荐会员,并将申请登记表送俱乐部秘书处;
2. 团体会员只能由各省辖市团委、团省委直属高校团委和省直团工委依企业申请,向俱乐部推荐会员,并将申请登记表送俱乐部秘书处;
3.俱乐部秘书处将申请资料报送俱乐部主席团,经俱乐部主席团会议讨论,确定吸纳新会员的名单;
4.由主席团授权秘书处宣布该会员正式入会,并颁发会员证。
第六条 会员享受以下权利: 1.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2.享有俱乐部内部相关职务的选举和被选举权利; 3.优先享受俱乐部提供的各项服务; 4.对俱乐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七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俱乐部章程,执行俱乐部决议; 2. 完成俱乐部交办的工作;
3. 维护俱乐部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 第八条 会员退出
1. 个人会员的会员资格为期6年,团体会员的会员资格时间不限,期满者经秘书处确认后退会。个人会员退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并经秘书处批准,加入“双创俱乐部之友团”,继续为俱乐部发展做出贡献;
2. 个人(团体)会员所在单位倒闭、撤销,其会员资格自动终止;
3. 会员若主动退会应书面通知俱乐部,并交回会员证;凡不履行会员义务者,经俱乐部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可取消会员资格。
第九条 会员如有违法违纪和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一经查实,由俱乐部主席团会议予以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
1. “双创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报共青团安徽省委、省学联批准。提前换届最长不超过半年,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2.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和批准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2)讨论并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重大问题; (3)修改章程; (4)选举主席团。 第十一条 主席团
1. 主席团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闭会期间领导俱乐部的日常工作。
2. 主席团的职权是:
(1)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2)负责会员大会的筹备、召集与组织工作; (3)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4)决定会员吸收和退出; (5)制定俱乐部管理制度; (6)聘任导师团导师;
(7)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3. 主席、副主席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职一届,任期三年;主席候选人由主管单位提名等额选举,副主席候选人由上届主席团提名按1:1.2差额选举。
4. 俱乐部实行主席团例会制度,讨论决定俱乐部重大事项和人事变动。
5. 俱乐部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主席团会议;
(2)拥有主席团会议的一票否决权; (3)检查主席团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4)代表俱乐部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二条 秘书处
1. “双创俱乐部”设立秘书处,秘书长为法定代表人。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由主席提名,并经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秘书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在主席团领导下主持处理日常事务。
2. 秘书处主要职责是:
(1)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执行主席团会议的决议; (3)按需设置相关工作部门;
(4)与会员进行联系,为会员提供具体服务; (5)依照俱乐部章程规定发展会员; (6)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双创俱乐部”分部
1. “双创俱乐部”按界别设立分部,经主席团会议研究同意,秘书处指定界别分部负责人和分部成员;
2. 会员可以自愿申请加入自发分部。不少于5位会员可发起成立自发分部,报送申请至秘书处,并经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后设立,分部负责人可自行产生;
3. 分部设立后,应竭诚为所属会员服务,并根据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每位会员最多可加入5个分部;
4. 秘书处每年对所有分部进行审核,成员数少于5名的,予以撤销。
第十四条 “双创俱乐部”之友团
设立“双创俱乐部”之友团,团员由期满退会的老会员组成,旨在充分发挥老会员作用,服务“双创俱乐部”发展。
第十五条 “双创俱乐部”导师团
设立“双创俱乐部”导师团,团员由“双创俱乐部”主席团聘任,旨在汇聚一批创新创业辅导人才,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高水平的创新创业辅导服务。导师团成员应具备丰富的创新创业经验和较高的创新创业辅导水平。
第十六条 高校创新创业社团
“双创俱乐部”配合各高校团委在校内组建创新创业社团。高校创新创业社团归高校团委领导,在业务上接受“双创俱乐部”指导。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 “双创俱乐部”经费来源主要有: 1. 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2. 社会捐赠; 3. 活动赞助; 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 “双创俱乐部”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和事业拓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九条 “双创俱乐部”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条 “双创俱乐部”的财务工作由秘书长或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变动时,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一条 秘书长须向主席团会议报告年度财务执行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于2012年12月由“双创俱乐部”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双创俱乐部”主席团。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会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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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宋之帅 季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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