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进口货物作业管理办法
管 理 辦 法
名稱:直接進口貨物作業管理辦法 編號: 頁次:1 OF 3
壹. 目的:
為了規范直接進口貨物作業相關事宜, 使之通關﹑驗收順暢, 并達到滿足客戶出貨之需求﹐特制定此辦法。貳.適用范圍:
適用本組織內所有直接進口貨物作業.參.權責划分:
3.1 採購單位\業務單位:負責提供報關所需的相關文件﹑信息﹐如Packing List \Invoice﹑商品品名等,并對文件之正確﹑完整性做初步確認﹐及負責對廠商或客戶宣導配合與注意事項。
3.2 船務單位﹕負責報關所需文件與信息的接收﹐并轉于關務課。與貨運公司聯絡安排貨物進口事宜﹐并將貨物實際進口安排﹑狀況或是需注意與配合事項知會于相關單位。
3.3 關務單位:負責將船務等單位提供之資料整理﹑轉載﹐并負責貨物申報進口。對內﹑外傳達需配合與注意事項。
3.4 貨運公司﹕負責對接收到之貨物﹑資料進行核對與確認﹐并對放行后的貨物進行
載運﹐及配合通關作業。
3.5 倉庫單位:負責對貨物的清點與核對﹑接收﹑送檢及異常事項的反饋。肆.作業程序:
4.1 供應商﹑客戶將貨物及出貨文件交至建瑋指定之Forwarder﹐同時提供出貨文件于建瑋采購或業務,并確保文件與貨物完整﹑正確。
4.2 采購﹑業務對收到之文件進行確認其完整與正確性后填寫商品名及報關申報所需之資料,再轉送于船務及所需之單位(含關務專案)。
4.3 Forwarder根據所收到之文件﹑貨物進行相互核對﹐若有不符﹐應要求其立即修正并知會至建瑋船務。
4.4 船務根據采購或業務提供之文件與信息,記載于Packing list上 ,并送達于關務課。4.5 關務課對船務所提供之文件進行確認與審核,若有不符,應立即要求修正或補充。對于審核無誤之資料,應及時填寫"進口貨物裝箱單"﹑“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并根據需要提出報檢及其它海關規定需要審核之作業.同時將“進口貨物裝箱單”傳送達船務﹐由其傳送于Forwarder(其它所需資料也一并傳送)﹐以便安排貨物裝運及申報作業。
4.6 貨運公司根據建瑋提供之“進口貨物裝箱單”及其它信息﹐安排貨物裝運﹐并確保裝載貨物與文件一致無誤。同時填寫"內地海關及香港海關陸路進/出*境載貨清單"由其傳送于倉庫課與關務課。
4.7 申報及通關完成后﹐貨物抵達建瑋﹐由倉庫單位對貨物與司機所提供之簽收文件進行核對﹐若無誤﹐則進行簽收,并以E-MAIL方式知會相關單位貨物到廠時間及簽收情況。
4.8 對于已核對并簽收之貨物﹐倉庫應在即日或隔日對貨物進行細數清點﹐對于有不符之處﹐應立即知會至采購﹑船務等相關單位。伍.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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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所有直接進口貨物之商品品名﹑數量﹑淨毛重﹑包裝方式實物與文件需相符。若遞交后有修改﹐應立即知會船務。
5.2 對于貴重物品(如硬盤﹑硬盤驅動器﹑光盤驅動器﹑集成電路等)﹑限制類﹑禁
止類(如只讀光盤﹑電池﹑書籍等)﹐海關要求提供的資訊務必需准確。
5.3 對于包裝物屬原木的﹐因考量海關查核嚴格﹑商檢政策調整及進口后尚需安排商檢而延誤進口等﹐目前所有直接進口貨物只接受合成板﹑膠質﹑鐵質 之棧板或是散貨﹐若供應商非以上三種棧板﹐至HK后需做拆板作業﹐所產生之費用將轉嫁于供應商。
5.4 同一包裝物應盡量放置同一種類﹑同一商品品名之貨物﹐若裝有几種不同的貨物,頇注明每種貨物的 數量,淨重,毛重等。
5.5 貨物之原產地需准確﹐并避免如下所述情況發生﹕
例如:IC外包裝為紙箱,內包裝為真空包裝,本體為印刷面;此三者產地標示頇一致。
陸.相關表單
6.1 Packing List6.2 Invoice
6.3 進口貨物裝箱單
6.4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
6.5內地海關及香港海關陸路進/出*境載貨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