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行为的道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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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行为的道德基础
【摘 要】诚信是立身处世、明是非荣辱的起点,是社会成员最
基础的道德要求,社会的诚信又以政府诚信为首。本文通过对政府
行为和诚信的关系的阐述,认为政务诚信是政府行为的道德基础,
并根据现阶段政府行为诚信缺失的现象,提出了如何促进政务诚信
建设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政府行为;道德基础;诚信
一、政府行为与诚信
政府是伴随国家的产生而出现的一种最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政治
上层建筑。现代意义上的政府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理解。广义的
政府是指掌握社会公共权力的各种国家政权机关的总和,包括立法
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狭义的政府仅指国家政权中的行政机
关。本文讨论政府行为时,采用的是狭义的政府概念。据此,政府
行为可以简洁的定义为,政府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对经济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各项行政活动的总称。
诚信是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延绵不绝的传统美德。诚信包括诚和
信两个方面。《说文解字》注释说:“诚,信也”,“信,诚也”。由
此可知,诚与信的含义是相同的。诚的基本含义是诚实无欺或真实
无妄。《吕氏春秋·贵言》讲:“君臣不信,则百姓诽谤,社稷不宁。
处官不信,则少不畏长,贵贱相轻。赏罚不信,则民易犯法,不可
使令。交友不信,则离散郁怨,不能相亲”。讲诚信者得人心,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