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控终端安装检修工作规定
负控终端安装检修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负控安装检修工作,保证负控终端安装检修工作
安全,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每个用户终端安装施工前都必须经过现场勘察。勘察人根
据用户填写的负控登记表,对用户变(配)电环境状况,设备容量,供电线路名称,用电情况及有关设备逐一进行勘察,确定:
(1) 负控装置的安装位置;
(2) 天馈线和信号电缆,控制电缆的敷设路径及长度;
(3) 确定终端装置的电源取向;
(4) 被控开关的名称,编号,脱扣形式,辅助接点情况以及被控负荷情况等。
第三条 终端装置的安装位置,一般不占用巡视通道,个别赔电房
无其它合适位置时,可以部分占用通道。
第四条 终端装置的电源取向,应以保证负控最后一轮开关跳闸后
装置仍能正常工作即装置不失电为原则。
第五条 勘察人员应在勘察表上画出该变(配)电所一次系统的主
要部分,其中应含进线名称,进线开关,刀闸编号,有关进线及联络开关,被控开关,计量点以及施工中必须停用的其它设备。
第六条 完成勘查后必须填写负控堪察表,勘察表须填明勘察日期
及勘察人姓名。
第七条 负控人员依据现场勘察确定的开关控制轮次制定“负控装
接通知单”。负控装接通知单一式四份,分别保存于负控值班室,用户变(配)电房,负控检修班,用户挡案袋。
第八条 根据“现场勘察表”和“装接通知单”画出施工接线图,
经专职人员签字后交施工人员施工。
第九条 负控检修人员负责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验收,包括选用材
料是否符合要求,安装接线是否与施工图和装接单一致,施工质量是否合乎规范。
第十条 负控检修人员负责抄录用户主接线图,核实,标明接入负
控跳闸的开关及其所控制的负荷大小。
第十一条 根据工作传票负责负控终端的现场检修。市区终端故障检
修时间不超过48小时,县区终端故障处理不超过96小时,购电控客户接到检修任务后,应立即安排检修。
第十二条 负控检修人员在终端现场与主台调试,双方必须认真进行
双重名称(即用户名称加终端户号)的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检修人员应明确工作范围和工作目的,不做心中无数的事,不得擅动其它设备。
第十三条 负控检修人员开启的终端封印,计量封印,工作完成后必
须重新加封。
第十四条 在检修中需要停电的,应与客户协商,不得替代客户操作
电气设备。
第十五条 检修人员现场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供电服务承诺工作,不
得有违反供电公司各项纪律的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