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8身份证件保证书
身份证件保证书
本人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户籍住址: 本保证书所指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暂住证、居住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技术等级证明、健康证、特殊经历证明等一切与个人身份有关的,由本人提供的
供用人单位作为录用参考的相关证件或证明。
本人保证本人基于应聘贵公司相关职位所提供的所有身份证件以及所提供
的所有关于身份证件的信息都是真实有效,相关证件都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
本人保证因本人提供上述相关身份证件及关于身份证件的信息若有虚假,并因此
给本人或贵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本人承担。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工
伤、医疗、养老保险,因相关身份证件原因导致无法享受相关待遇,由本人承担;因工伤的一切医疗费用,因相关身份证件原因导致保险公司不予赔付,由本人承
担;一切暂住人员及劳务工应享有的权利,有关部门不予承认,由本人承担;因
为本人身份证件的原因给贵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由本人承担。
本人保证若因本人提供的相关身份证件含有虚假信息,无论是否给本人及贵
司造成损失,贵公司都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之规定,确认本人与贵
司的劳动合同无效而终止劳动关系或甘愿受解雇处理。
附:
1、身份证法: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
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
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
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
法所得。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
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保证人: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