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的通知
中 安 空 调 有 限 公 司 沧州市分公司文件
沧中安 [2014]001号
关于印发《沧州市中安空调有限公司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部: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请、休假,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二O一四年六月七日
主 题 词:员工 休假 管理 通知 抄 送:公司各部门
拟文部门:沧州市中安空调有限公司行政事务部 印发单位:沧州市中安空调有限公司行政事务部2014年6月
沧州市中安空调有限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休假,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机关行政人员。 第三条 工作时间及假期管理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 2:00----6:00
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公司领导商议后另行通知。 2、法定假日包括:
元旦:1月1日休假1天 春节:初一至初七休假7天。 清明节:农历清明当日,放假1天。 劳动节:5月1日休假一天
端午节:农历端午节当日,休假1天。 中秋节:农历中秋当日,休假1天。 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休假3天。
3、双休日:因我公司特殊情况,公司行政人员每周休息一天,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周日加班,与员工沟通协商后安排加班。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基本工资百分之二百的报酬作为加班补助。
4、驻工地的技术员及资料员在不耽误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时
间在周六、日进行轮休,原则是一个月四天,连休天数不得超过两天。 5、机关行政人员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工作时间。
6、超出上班时间30分钟之内视为迟到,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罚款50元(从当月工资内扣除)超过3次者,每次加扣20元(从当月工资内扣除)。 第四条 事假管理
1、事假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领导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 2、婚、丧、嫁、娶请假结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请假时日。 3、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条,经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决定。
附件一:员工请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