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幼儿园乘车安全应急预案
蓝天幼儿园乘车安全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加强和规范我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幼儿人身安全,特制订《蓝天幼儿园乘车安全预案》。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中小学生乘车安全工作
做好幼儿园乘车安全工作,对于保障孩子们的生命安全,维持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幼儿园在园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现将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增强做好幼儿园乘车安全预防为主,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每一名幼儿乘车安全。
各村、单位要结合实际,以“不发生无证(照)车辆接送学生引发交通事故;不发生接送学生车辆因超载、超速引发交通事故;不发生因学生违章引发交通事故;不发生中小学组织外出教育活动乘坐车出现交通事故”为工作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降低学生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要经常深入中小学进行检查指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真正把中小学生乘车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对忽视中小学安全工作,玩忽职守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单位和学校,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学校要将中小学生乘车安全工作情况及时上报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发生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事故,要按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有效。
二、突出重点,着力解决中小学生乘车存在的安全隐患
1、着力解决农村中小学生接送车问题。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公路硬化的实施,在农村承担学生接送任务的车辆大多是无证车、超载车和农用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要重点查处无证驾驶、超载、车况差等违法违规现象,对无证营运的要坚决打击。要通过增加车辆、增开营运线路、有条件的村开通学生接送专车等办法,解决好学生的乘车问题。同时,针对农村学生家长支付车费困难的现状,可在成本许可范围内适当协调学生票价,抽出一批营运车辆,在约定时段从事学生接送,从源头上规范全镇农村中小学生的接送车。
2、着力解决乘车安全管理问题。当前农村客运车辆使用中最突出的问题是超载严重、使用或租用不合格车辆(无客车营运证的车辆)等。要对全镇所有使用从事农村学生乘车营运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不定期地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暗访。重点查处超载、使用故障车、聘用无证(照)人员驾驶校车等问题。
3、着力防范春秋游、寒暑假和各类集体教育教学活动乘车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凡中小学组织学生出游,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各项安排和应急预案,必须有学校领导带队和足够的教师负责管理,必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凡承载学生出游的车等交通工具,必须经交通(运管)部门检查、许可(客车技术状况应达到一级),严禁乘坐无证(照)人员驾驶的交通工具,严禁超载、超速行驶。学校应事先与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的客运企业或旅游客运企业签订包车运输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并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落实有关措施,确保交通安全。
三、完善制度,确保有序规范承运
1、承运车辆在承运学生上放学过程中,必须按核定的载客人数承运,严禁超载、中途搭客及非指定地点让学生下车。
2、承运车辆在承运学生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在遇到大雾、雨雪天气、道路毁坏等特殊情况,应减速行驶,以确保安全。
3、承运车辆应在路上对学生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对体弱生病学生给予照顾。对学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及时向学校反映。
4、值周教师要做好车辆安排护送,通过值周老师确认,核查好学生乘车人数,准确无误后驾驶员方可开车。
三、明确职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中小学生安全的良好局面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麻沙镇政府对辖区内中小学生乘车安全负总责,必须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全面协调辖区内中小学生乘车的安全工作,规范中小学生乘车安全的有关规章制度。
交管部门要重点做好学生接送车辆运力调配工作,对运力明显不足的线路,要设法增开车辆或增开班次,解决超载问题。要严把中小学生接送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资格关,加强对中小学生接送客运企业(车队)和驾驶员的教育培训与考核管理工作。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接送车的管理。
公安部门负责对中小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对中小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检查,要做到
“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严防故障车上路。要加大对中小学生接送车辆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车辆超载行为,适时安排警力在学校周边人员较为集中、交通相对拥挤的路段、道口维持交通秩序。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配合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农机部门要负责对农用车辆、拖拉机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禁止使用农用车辆、拖拉机非法接送中小学生的行为。
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学生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对学校学生乘车安全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相应的中小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要加强对学校中小学生乘车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应急预案和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要从实际出发,开发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交通安全地方课程。此外,还可采取调整放学时间等措施,减少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学生的交通流量,保障路远学生能按时乘车。
学校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通过学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乘车意识和责任。要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中小学生乘车方案。建立警校联系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并建立健全学生安全乘车档案。学校要与客运企业(车队)签订交通运输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并报教育、交通、公安部门审查。中小学生乘车接送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客运企业(车队)要定时到公安、交通部门对接送中小学生的运营车辆进行检验,确保车辆性能安全。要加强对接送车辆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驾驶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3年以上驾车资历。要与学校签订交通运输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配合学校制订学生乘车方案,合理调配运力,按时按线做好中小学生的接送工作。
四、加强宣传,营造安全乘车氛围
要树立“人人是交通安全教育者”的责任意识,发挥全员参与的育人功能。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加强对中小学生乘车安全正面典型的宣传和反面事例的曝光,倡导对中小学生接送车辆优先、乘车高峰期优先,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报告、处理程序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学校在发生事故10分钟内向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政府在接到学校报告后,组织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并在第一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