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水电安装工程分包合同(1)
水电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并结合包工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 就武胜·东方明珠二期二标段(18#、19#楼及车库)工程、武胜·凯旋城中央公园5#楼及车库工程的水、电安装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和诚信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以下约定,特定立本单包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武胜东方明珠二期二标段18#、19#楼及车库工程
武胜凯旋城中央公园5#楼及车库工程
2、 工程地点:武胜县沿口镇
3、 建筑面积:主楼约33000㎡,车库及商业约6000㎡(最终以竣工测绘面积为准)
4、 质量要求: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合同约定质量为准
5、 工期要求: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合同约定工期为准
6、 承包方式: 纯包工(包工不包料)
二、 乙方承包内容:
1、乙方承包内容:武胜东方明珠二期二标段18#、19#楼及车库、
武胜凯旋城中央公园5#楼及车库工程水电预埋及水电安装临水临电工程(甲方分包工程中的设施设备安装及高低压信号装置弱电安装预埋及应急照明安装除外);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本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水电分部的全部条款。
2、 本工程作为施工方分包,乙方应按现交付的施工图纸施工,若施工图纸变更甲方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若乙方已施工过的部位发生变更发生重复施工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变更后的施工图纸视变更多少难易程度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
3、 施工现场必须符合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到工完场清;特别要求砖墙上开槽严禁剔打,最好切割,且做好后续修补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进行100元/次的处罚。
三、 承包方式及工程价款
1、 承包方式: 乙方承包本工程水电安装所有工程量的人工费、风险包干(包干费用包括班组职工综合保险等本工程水电安装工所有工程量其他费用),乙方承诺单价包干后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2、 乙方承包工程中的耗材(包括弹簧、锯条、钉子、铁丝、封口胶、泡沫、电焊条、小型切割片)、施工机具(包括小型切割机、电锤、电源线、照明灯、手持工具等)全部承包给乙方,乙方需根据工程进度和需要自备上述工程用品。
3、 单包本工程综合人工费按竣工测绘报告面积计算,主楼单价为 元/平方米,车库及商业单价为 元/平方米。
四、 付款方式
1、按当月所施工总工程量价款的 %付款,(需保证当月人工工资付款)
2、竣工结算时,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工程量的的合同价款,剩余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 个月, 个月以后没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如数将此款付与承包人。(如承包人在质保期内没有按时到场维修,甲方有权派其他人维修,其维修费按量与维修金额2倍扣除)。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解释权归甲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得影响工程质量、进度。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