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监管细则应该注意的哪些方面?
P2P网贷监管细则应该注意的哪些方面? 摘要:
7月18日,央行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人们对于P2P网贷监管细则的期待也愈加迫切了。那么P2P网贷监管细则应该注意的哪些方面呢? 7月18日,央行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人们对于P2P网贷监管细则的期待也愈加迫切了。那么P2P网贷监管细则应该注意的哪些方面呢?
1、关联机构提供担保
之所以将关联机构提供担保划入监管黄线,一是因没有明确的说法将此列为“红线”,二是实践中,曾有很多平台,包括某些知名平台都曾有以关联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但从监管层面的态度及行业共识来看,关联机构提供担保是被否定的,也有越来越多的平台自动摒弃了以关联机构提供担保的做法。
2、承诺回报、承诺固定收益
但凡投资均有风险,一些网贷平台,为了吸引投资,在网站、合同及其他宣传文册上宣传“100%保证收益”、“投资零风险”等行为均涉嫌违规宣传。
3、借贷双方均为企业
P2P的本质是为民间借贷提供居间服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间借贷为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不属于民间借贷,也是为相关法律所禁止的。
4、借款人借款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故此,P2P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人向出借人支付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5、借款人应付利息首先在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因此,网贷平台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不得在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利息也不能计入本金计算复利。
6、其他政策层面限制或禁止的行为
如被证监会叫停的P2P平台股票配资业务。
只有在细节上把关好,才能尽可能避免平台钻空子,给投资者带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