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日期:2011/3/29】【作者:信息中心】 【来源:信息中心】 【阅读:818次】 【关 闭】
为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推进全县农业现代化进程,现结合实际,提出涡阳县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若干意见。
一、土地使用支持政策
1、在确保土地家庭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土地经营权依法流转。
2、建立土地流转合理的价格增长机制,土地流转价格每亩一般不得低于400公斤小麦当年价值(按国家当年最低保护价计算)。土地流转签约期限不低于5年。
3、鼓励规模土地流转,对于园区内集中连片流转500亩以上的每亩奖励镇、村两级40元。
4、在项目用地方面,对园区内项目落地需要流转土地的,连片面积100亩以上,农业设施投资密度在5万元/亩以下的,每亩一次性补贴100元;投资密度在5万元/亩以上,前二年土地租金补贴50%。投资超亿元的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提高补贴、优惠标准。
5、用地青苗补偿,每亩800元。林木补偿按当时市场价折算补贴。
6、示范园区内按照园区功能分区规划。其中用于发展花卉苗木业、药菜业、林果业、养殖业、科研示范和休闲观光农业的机耕路、服务管理用房等必要设施用地,及示范园区内兴办的企业按有关规定比例依法进行的生产生活设施用地,国土部门实行备案制或作为临时用地简化审批手续,及时给予办理。
7、园区内因道路等永久性设施和入园企业建设用地占用农民承包地的,优先从土地挂钩指标中解决或采用国家征地标准进行征用。
二、基础设施及高效种养补助政策
8、道路(水泥路面)建设。按照示范园区规划的主干路和次干路,根据建设标准,整合国家千亿斤增粮规划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项目资金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配解决。
9、皖麦38等优质麦种植。鼓励种子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繁育种植皖麦38等优质麦。对建立皖麦38、皖麦38-96三圃田的,每亩穗行补贴5000元,每亩穗系补贴2000元,连片建立皖麦38、皖麦38-96原、良种繁育田500亩以上的,每亩每年县财政补贴80元;连片标准化种植皖麦38、皖麦38-96达1000亩以上的,每亩每年县财政补助50元。
10、中涡一号杨繁育。繁育中涡一号杨连片面积达100亩以上,每亩两年补800元。
11、设施蔬菜。日光温室大棚(带墙体)建设,每平方米县财政一次性补贴30元;轻钢结构阳光大棚建设,每平方米县财政一次性补贴10元;人工智能化温控育苗大棚建设,县财政给予设施(含棚内配套设施)总投资50%的补贴。
12、苔干种植。按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种植苔干连片200亩以上的,每亩每年县财政补助200元。按照有机食品生产标准种植苔干连片200亩以上的,每亩每年县财政补助300元。
13、药材种植。在园区内种植季节性药材连片200亩以上的,每亩县财政一次性补助200元;在园区内种植生长期二年以上药材且连片200亩以上的,每亩县财政一次性补助300元。
14、畜牧养殖。凡在示范区新建(或扩建)标准化规模畜禽养殖场,通过国家、省、市级标准化规模畜禽养殖示范场验收的(或基本达到标准的),县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补。
15、水产养殖。每个网箱(5X6m)补贴1000元;特种养殖给予适当补贴。
16、特色林果等其他类。连片发展特色林果50—99亩的,每个基地一次性补助2万元;连片发展特色林果基地100-199亩的,每个基地一次性补助4万元;连片发展200亩以上的基地,每个基地一次性补助6万元;连片发展其他农产品(不含小麦、玉米、大豆)深加工原料生产基地200亩以上的,每个一次性补助2万元。
三、投资倾斜政策
17、县财政将加大对示范园区的投资力度,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示范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将道路、电力等设施铺设到企业规划红线。同时,农业、水利、林业、农机、畜牧、水产、农业综合开发、交通、科技等各类财政项目专项资金要重点用于支持示范区项目。
18、金融部门要改进和优化服务方式,对示范区建设予以积极的信贷支持。
19、在示范园区建设和经营的企业,不论何种经济成份,只要符合国家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条件并经审核认定的,符合考核标准,优先推荐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享受农业龙头企业财政资金的扶持政策。
20、购置农业机械享受补贴。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内的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企业购置农机具,在优先享受国家和省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有关项目给予增加补贴支持。
四、税收优惠政策
21、进园区的农产品加工、流通等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按照涡政[2011]17号文件执行。
五、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
22、鼓励县直各单位行政、技术人员到示范园区创业,领办各类实体。
23、对在园区建设中积极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的中介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其他
24、具体考核补偿细则由相关业务部门制定。
25、本支持意见适用于陈大综合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楚店粮食产业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其他被列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