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函(个人连带的格式)
07-29
担 保 函
鉴于:
A) 我 [保证人企业法人]是住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地址]的合法中国公民,我的身份证号是 ;
[注册地址]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
C) 我完全熟知被保证人与信息有限公司之间所有的业务往来。
我在此同意:
1. 为被保证人及其指定的关联公司向信息有限公司所负的一切债务(包括己负的和未来将负的一切债务、义务和应负的责任,以下简称“主债务”)提供不可撤消的连带担保;
2.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贰年内,信息有限公司皆有权要求我承担保证责任;如主债务可分多笔计算,则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以最后一笔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3. 无论信息有限公司与被担保人之间权利义务如何设立与变更,本担保始终有效;
4. 当信息有限公司将信息有限公司与被保证人之间的权利/权利义务移转/概括移转给其他第三方时,本担保也将随之移转;
5. 我承诺在收到信息有限公司催告函后三日内承担保证责任;
6. 本担保完全以我个人之名义作出;
7. 本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我同意在信息有限公司注册地法院诉讼解决;如我败诉,我将承担所有的诉讼费用以及信息有限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特此担保!
担保人: ( 签字 、盖章)
2013 年 4 月 26 日 B) 有限公司[被保证人]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