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校园安全检查通知
关于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派出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广大师生
的人身安全,保障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平安稳定,根据《淄博
市校园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
展学校幼儿园安全大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时间
5月15日—6月15日
二、检查重点
1、校园安全防范落实情况。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安全
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人防、物防、
技防、消防措施落实情况,尤其要加强对社会治安形势复杂
地区、矛盾多发地区、周边环境复杂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
检查。
2、校园安全管理情况。认真检查校园应急预案制定及
安全教育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门卫值班身份证登记、外
来人员车辆检查登记、学校和教师车辆出入、保安交接班、
校车管理、住宿学生请销假登记报告、寄宿区夜间巡查、食
堂管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尤其要检查城乡结合
部、农村边远地区、管理薄弱地区学校幼儿园和农村寄宿制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3、建筑物安全情况。会同镇办教育部门对学校幼儿园
的教室、宿舍、图书馆、实验室、食堂和围墙、厕所、挡土
墙、板报墙、体育设施、楼梯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生经
常活动的场所以及校园内部灭火设备、照明设施、供电供气
设施等各类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
4、上学放学交通安全情况。会同镇办教育部门对辖区
学校接送学生上学放学车辆的数量、所有人、驾驶人、运行
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摸底排查。重点检查学
校对学生上下学乘坐交通工具状况掌握的情况,教育学生不
坐超员车、货车和非法营运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情况,开展接送学生上学放学车辆驾驶人安全教育和签订安
全驾驶责任状情况,制定组织学生参加重大活动交通安全应
急预案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教师中有
无不符合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中小学幼儿园聘请有专兼职
保安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食堂从业人员有无传染性疾
病,校车驾驶人员有无不良行车记录等。尤其是要排查学校
工作人员中有无患有精神疾病、长年上访、扬言报复社会等
情况。
三、工作要求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严格落实各派出所所长本辖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第
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检查责任制,确保学校、幼儿园安全
工作职责履行到位。
2、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全面细致的拉
网式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不走过场,做到底数
清、情况明,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和安全隐患要敦促学校幼儿园立即整改,因故无法立即整改
到位的,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
3、落实专人负责情报信息的搜集整理和报送工作,保
证信息渠道畅通,重大信息随时上报,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
与工作总结于6月20日前书面报县治安大队。
附:沂源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大检查记录表
沂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联系人:刘晓芳
联系电话:[1**********]
沂源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大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