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
公务文书是传递公司政策,发布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一种重要工具。公司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为公司开发经营活动服务。
一、收文管理
1、收文登记
文件的传阅、 清退、移交立卷、归档及销毁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履行登记和签字手续,力求及时、准确、手续清楚。
凡主管单位托带或有关会议分发的正式文件,承办人或与会者须将文件交综合管理中心办理收文手续。
2、传阅须知
(1)由综合管理中心送总裁阅批后,据总裁批复意见后送相关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
(2)阅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天,如遇特殊情况,应向综合管理中心办理借阅手续;
(3)文件要求保持清楚,不要在文件上涂改、划线、损坏和严禁撕页;
(4)文件阅完后,需转有关部门办理的,应将文件交综合管理中心登记后,再传递,文件不得自行横传;
(5)“三密”(秘密、机密、绝密)文件传阅后,应速交综合管理中心。交综合管理中心前,应妥善保管好,以防泄密和丢失;
(6)节、假日期间没有阅完或办完的文件,交综合管理中心保管,文件一律不得自行存放或带回家。
3、文件借阅
文件由综合管理中心统一保管, 一般不予外借。如遇工作需要借阅,须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并由用件人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迅速归还。
4、文件清理
力求日清日结, 分档保管,对上级下发的文件,特别是“三密”文件的收发、存放的数量要心中有数,以便随时调阅。
二、发文处理程序
1、拟稿
拟文必须慎重, 以董事会或集团公司、子公司名义发出的各类文稿,须先由发文部门认真研究,指定专人统一使用发文稿纸,原稿一律用钢笔书写,拟办人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不得模棱两可,朝令夕改;件内容须商洽的,应与有关部门沟通意见,不得各自为政。文件内容力求反映情况真实、观点明确、文字精炼、层次分明、标点准确、篇幅简短。
原稿拟定后,由主办部门负责人根据预定意图审核并签字后送综合管理中心。
2、核稿
各部门拟定的文稿,送综合管理中心,综合管理中心负责人针对文稿的主题全面斟酌。
3、签发
文稿经综合管理中心核定后, 送呈公司总裁签发,签发人应签署姓名全称和日期,签发人只限一人,批语要肯切不含糊。
4、编号
文稿经公司领导签发后,即视为定稿,然后交综合管理中心编写文件字号。
5、缮打
文稿编号后,依公文的规范格式,按顺序或急件优先的原则安排打印。
6、校对
文稿缮打完毕,送交拟稿部门进行核对,如有不清楚或错误,应及时修正。
7、印制
文稿修订后,由综合管理中心按分发范围,复印、装订,然后办理发文手续。
8、分发
由综合管理中心按规定部门、数量分发。原件综合管理中心归档。
三、公文处理程序
一般包括收文、批转、会签、批办、承办、催办、办复、归档、立卷等。
1、收文
收文是指公文的收进、登记和送阅。 外部来文、集团公司各中心、办发往各子公司的内部公文(即工作联系单)及各子公司发往集团公司领导或中心、办的内部公文,一律由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公文的收进和登记。 公文收进以后,应在《收文登记簿》上登记,然后迅速阅读批转。
2、批转
批转是指综合管理中心对收文进行阅读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综合管理中心的批转工作分“内部来文”和“外部来文”批转。
(1)内部来文,是针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提请相关部门协商并报集团公司领导批示的文件, “内部来文”经综合管理中心批转,相关部门会签后,交由领导批办;
(2)外部来文,是来自于集团公司以外单位,需集团公司职能部门或子公司处理的来文,“外部来文”经综合管理中心批转后,交公司领导批办,相关部门、子公司承办。
3、会签
会签是指文件经综合管理中心批转后, 交由主办部门(或子公司)和协办部门(或子公司)提出相关建议。会签工作完毕以后,必须经由综合管理中心交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批办。
4、批办
批办是指公司相关领导对文件及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处理意见。
5、承办
承办是指相关职能部门(子公司)根据领导批办意见,实施公文内容。文件经综合管理中心批转及领导批办以后,原件存综合管理中心,复印件由综合管理中心交由相关部门承办。凡属几个部门联合承办的文件,主办部门应主动做好协商工作,协办部门也应积极配合。
6、催办
催办就是综合管理中心对文件承办情况的检查与督促。 避免办公拖沓、文件积压,加速文件运转。
7、办复
办复是指对公文承办完毕后,承办部门将文件处理结果及时报告综合管理中
心及集团公司相关领导。
8、归档与立卷
综合管理中心根据文件性质分类归档(书面和电子形式并存),对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经领导签字以后销毁。
四、文件查阅
1、文件资料立卷
要正确反映本单位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查找和利用。
2、文件归档的范围
公司编号的文件, 各种年度、季度报表,公司介绍信存根,收文登记簿,重要设备与基建图纸,办公会记录,以及上级有关单位的重要决定、批复和长时期内有效的政策法规等。
3、查档须知
(1)各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可按规定范围到综合管理中心查阅档案;
(2)档案卷宗均不外借;
(3)阅档中,严禁撕页、涂改、划线、损坏;
(4)如需摘抄或复印,必须事先经综合管理中心或集团公司领导批准;
(5)查阅保密性强的案卷(如总裁办公会议记录、纪要等),须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
(6)查阅完毕,应立即向综合管理中心当面如数归还,并在登记簿上认真登记(严禁用圆珠笔、铅笔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