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检查相关内容
一、责任制与管理制度
未按规定建立内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第63条)
设臵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
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未按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应当在醒目位臵 公布)(第63条)
第六十三条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建设项目
擅自开工的(62条)
未实行“三同时”的(62条)
未经验收(62条)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设计不符合要求(62条)
第六十二条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作业,或提请人民政府责令停建、关闭
三、工作场所
危害因素浓度超标 (65条)
无相应的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65条)
防护设施未维护、检修(65条)
擅自拆除防护设施 (68条)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场所不符合特殊要求(68条)
严重职业危害岗位未设臵警示标识(65条)
日常监测、监测系统不正常(64条)
未进行危害因素监测、评价(65条)
第六十四条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作业,或提请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第六十八条 责令限期治理,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 停止作业,或提请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四、劳动者
劳动合同中告知 (64条)
未组织健康检查、建立健康监护档案、未告知检查结果(64条) 未组织劳动者培训、防护指导 (63条)
未安排职业病诊治(65条)
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的公布 (63条)
第六十三条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作业,或提请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五、职业卫生管理
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64条)
隐瞒职业卫生真实情况 (68条)
隐瞒工艺、材料产生职业病危害而采用(68条)
使用明令禁止的物品(68条)
首次使用或进口化学物品未登记、批准(63条)
第六十三条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责令限期治理,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 停止作业,或提请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安排职业禁忌工人从事有毒工作(68条)
违章指挥、强令作业(68条)
拒绝卫生监督检查(65条)
第六十五条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作业,或提请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第六十八条 责令限期治理,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作业,或提请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六、职业中毒事故
发生或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事故未采取控制措施、未报告(65条) 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70条)
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71条)
第六十五条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作业,或提请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第七十条 责令停止作业,或者提请人民政府责令关闭,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一条 刑事责任
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用人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第六十三条第一项)
第六十三条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八、职业病报告
急性职业病危害报告(第六十五条第七项)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职业病报告(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第六十五条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作业,或提请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第六十七条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九、职业病危害转移
不符合条件,转移或接受职业病危害作业
(第68条)
第六十八条 责令限期治理,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作业,或提请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证据收集
现场检查笔录(1式1份);
询问笔录(1式1份):(1)未体检的劳动者;(2)车间主任或管理人员;
(3)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作业现场在岗劳动者名单、企业提供的工资清单、劳动者名册或劳动合同等;
使用原料、辅料等化学物品的相关材料(如:化学安全技术说明书,进货单等);
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所有被询问人员)、照片;
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1式2份);技术鉴定委托书;检验报告书。
现场检查笔录(样例)
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员***、***与**市(县、区)卫生局卫生监督员***出示执法证件(证号: )在XX厂X(职务)X(姓名)陪同下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如下:
1、 该厂主要从事XX生产,内设车间主要有XX、XX。其中XX车间有X、X等作业,**作业与**作业之间有无分隔。在**车间**作业岗位是否装有防护设施(注:具体注明什么防护设施)。
2、**车间正在从事**作业的劳动者正在使用XX产地的XX化学品。作业的方式和是否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注:具体注明什么防护用品)。
3、未能出示**车间从事**作业的XX、XX、XX等X名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证明材料或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现场对XX车间X作业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采样检测(见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如为现场读数的仪器应注明用什么仪器,具体在什么位臵进行测定,记录参数及检测数据)。
卫生监督意见书(样例)
根据**年XX月XX日现场检查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提出以下卫生监督意见:
你单位应在15日内按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询问笔录(劳动者)(样例)
告知事项:我们是XX卫生局卫生监督员XX、XX,现出示执法证件(证号 ),向你询问有关职业卫生情况,你必须如实回答,不得隐瞒、歪曲、夸大或缩小事实,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你负责,听清楚吗?
答:听清楚了。
1、问:你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
2、问:你的工作单位及单位负责人?
3、问:XXX(陪同检查人员姓名)是你单位职工吗,他在你单位担任什么职务?
4、问:你工作的车间、作业及开始时间?(注意:与现场检查笔录、劳动者名单、采样记录一致,如2003年8月开始至今在油漆车间从事**工作)? 5、问:你在工作时使用什么原料(指化学材料)?每天工作时间?
6、问:你单位有没有为你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如防毒口罩? 7、问:你工作至今,单位有无组织你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何时体检? 8、问:你是否还要作其他的补充?
询问笔录(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样例)
告知事项:我们是XX卫生局卫生监督员XX、XX,现出示执法证件(证号 ),向你询问有关职业卫生情况,你必须如实回答,不得隐瞒、歪曲、夸大或缩小事实,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你负责,听清楚吗?
答:听清楚了。
1、问:你的姓名、性别、民族、文化程度、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你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2、问:你单位建立时间、主要产品及产量,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使用的原、辅料是什么?
3、问;你单位内设哪些主要车间?你是否知道**车间存在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已采
取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问:今天检查发现在XX车间从事XX作业的XX、XX…等XXX名劳动者是你单位职工吗?
您单位什么时候招聘他们进厂工作的?
5、问:你单位有无组织上述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何时、在何单位检查?
6、问:你是否参加了卫生部门组织的《职业病防治法》培训?
7、问:你是否知道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必须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8、问:你是否还要作其他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