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条件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条件
本一级学科应具有4~6个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学科方向,对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具有较大作用。
一、学术队伍
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以及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均较合理, 且团结协作,学术思想端正、活跃的学术队伍,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人员较多,能持续不断地进行高水平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有若干名学术造诣较深、在国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治学严谨、为人正派且具备指导博士研究生水平和能力的学术带头人。
二、科学研究
整体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在国内同学科中处于先进行列,在一些学科方向上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近5年来科研成果显著,为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做出重要贡献。目前承担较多国家级、省部级的重要项目或其它有重要价值、学术水平高的项目,科研经费充足。
三、教学与人才培养
能够为博士研究生开出高水平的系列课程及专题讲座,用于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经费充足。有丰富的高层次人才培养经验,在本一级学科内已授予数量较多且质量较高的博士或硕士学位,所培养的研究生受到社会的普遍好评。在学研究生有一定的规模。
四、学术交流
有浓郁的学术氛围,能够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并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五、工作条件
有比较先进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有较充足的国内外图书资料,能满足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需要。
六、管理工作
管理制度和机构健全,管理人员落实。
申报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最低要求
序号 指标项
1 教授数
2 博士数
3 科研经费
4 纵向
科研经费
5 省部级以上科研
奖励
6 授博士/硕士学
位数
指标要求 8人 10人 人文:300万元 社科:500万元 理科:650万元 工科:1300万元农林:1000万元医药:1150万元人文:100万元 社科:150万元 理科:300万元 工科:650万元 农林:650万元 医药:500万元 2项 5人/10人 指标说明 本学科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数。所统计人员应为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 本学科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数。所统计人员应为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 本学科五年内实际获得并计入本单位财务账目的科研经费合计。 1.理科“科学技术史”按人文学科标准掌握; 2.工科“力学”、“光学工程”按理科标准掌握;“农业工程”、“林业工程”按农林标准掌握 3.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按社科标准掌握 本学科五年内实际获得并计入本单位财务账目的来源于国家及国务院各部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防、地方政府等的科研项目经费合计。 科学技术史、力学、光学工程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一级学科的掌握标准同上。 本学科五年内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数。 本学科五年内授予博士学位5人或硕士学位10人。
说明:“人文”包括哲学、文学、历史学门类;“社科”包括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门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