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附件6
古城镇卫生院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2016年9月5日)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共彭阳县古城镇卫生院党支部由古城镇卫生院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四、本次选举书记实行等额选举,书记候选人1名。
五、大会选举设一张选票,选票加盖古城镇卫生院公章有效,未加盖公章的无效。
六、选举时,实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总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七、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为填写。未出席本次大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八、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划“o”的无效。赞成的人数等于或
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为无效票。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实到会人数,选举有效;多于实到会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九、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且相等,无法确定当选人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再次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进行第二轮选举。如果第二轮选举仍未达到应选人数,不再进行选举。
十、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符号、字迹无法确认的,视为无效。
十一、大会宣布计票结果时,按得票多少为序,并报告所得票数;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按姓氏笔画为序。
十二、会场设一个投票箱,投票的顺序是:首先是监票人和计票人投票,接着是党员按座位依次投票。
十三、大会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对选举工作实施监督。监、计票人由支部委员会从非候选人中提名,并经本次大会表决通过。
十四、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古城镇卫生院党支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