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为祖国唱首歌"儿童诗歌
附件一:
“我为祖国唱首歌” 儿童诗歌创作比赛须知
一、 内容形式:
以“我为祖国唱首歌”为主题,反映祖国、家乡、学校、社区、家庭、个人等,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至今变化和深刻感受的原创儿童诗歌(含各种体裁的儿童诗、儿歌等)均可参赛。作品尽可能要求富有童趣、短小明快,朗朗上口、适于传唱并有时代特色。(最长一般不超过30行),作品每人最多5首为限。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二、 征稿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的少年儿童。
来稿请在上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学校、年级、地址、邮编等情况和通讯方法,以便联系。
三、 时间要求:
自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
四、 参赛办法:
1. 集体参赛:各基层参赛学校选送15份作品在规定时间上交至活动组委
会。
2. 个人参赛:可直接把作品寄送并发送E-mail至活动组委会,参与活动。
3. 勿寄私人,以免延误。
五、 作品要求:
1、所有作品须一式两份,一份为书面稿,一份为电子稿。
2、书面稿:请正楷抄录或打印在A4纸上。手写稿件要求字迹端正、用圆珠笔或钢笔书写。打印稿要求字体为宋体,标题字号为加粗小三号,正文为四号,居中排列。作品右下角注明作者学校、班级、姓名、指导教师、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信息。
3、电子稿:
1)各基层学校把作品统一收录于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名为学校全称。打包后(扩展名为.zip或.rar文件),以E-mail形式发送至活动组
委会电子邮箱。
2)文件格式为word,字体为宋体,标题字号为加粗小三号,正文为四号,居中排列,作品右下角注明作者学校、班级、姓名、指导教师、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信息。一个文件收录一诗,文件名为诗歌标题。
六、 作品寄送:
寄送作品时间:2009年1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
寄送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64号中国福利会少年宫“小童心 大中国”活动
组委会。信封左下角请注明“儿童诗征稿”字样。
邮政编码:200040
E-mail:[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62495029 传真:62487072
联系人:王老师
七、 奖项设置:
作品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若干名。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发给奖状和奖品。所有获奖诗歌版权归活动举办方所有,举办方有权对获奖诗歌进行修改、编辑出版或在媒体上发表。
八、 评奖办法:
由本次活动的主办、协办单位等举荐著名专家组成评奖委员会,负责审阅、评定工作。于2009年6月前后公布获奖名单、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