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规定(2017最新版)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和健全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降低催账成本,减少坏账发生,加速公司资金周转。
2. 适用范围: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某某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现销客户的账款管理参照本暂行规定办理。
3. 定义:
3.1 应收账款:是指公司因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而应向购货方、接收劳务的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款项,形成应收账款的直接原因是赊销。
3.2 呆帐:是指6个月以上既不增加也不减少的无法收回的往来账,并且不能确定将来是否能收回的往来账,应该确定为呆帐。它作为一项资产反映在各年的资产负债表上,而且也不需计提坏账准备。
3.3 坏帐:是指公司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照有关规定,坏帐损失通常是指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其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或者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两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4. 职责:
4.1客服部门归口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严格按公司要求做好货款的回笼工作,负责主持月度客户评审会议及会议决议的跟踪落实;各销售内勤人员协助市场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各自对口联系客户的应收账款的管理。
4.2市场部负责按公司规定和合同约定向客户催收应收账款。
4.3财务部负责提醒和监督客服部门、市场部按要求和合同约定回笼货款。
4.4物流、生产、品质、采购、法务等部门配合做好应收账款的监控管理工作。
4.5分管领导、总经理依各自权限负责应收账款有关工作的审批。
5. 管理细则:
5.1总则:
5.1.1应收账款管理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友好,全程负责,催收成本。
5.1.2应收账款管理目标:
(1)有效控制在途应收账款的额度,实现合理铺货,加快资金周转。
(2)降低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提高销售利润。
5.2 应收账款管理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