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程序
设备管理程序
设备管理程序
1 目的
通过对生产设备的有效管理,保持其原有的精度和加工能力,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生产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维修、保养、使用等的控制内容和方法。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备的管理。
3 术语
本程序采用GB/T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GB/T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标准、CNCA-01C-010:2013 《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低压电器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标准、CQC-C010-2013 《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 低压电器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标准、《PCCC 自愿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本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及其定义。
4 职责
4.1 生产部门是公司设备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所有生产设备购置、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保养、维修和报废的管理工作。
4.2 生产车间负责所使用设备的管理维护。
4.3 设备操作者负责设备的使用、日常保养和润滑。
5 工作程序
5.1 设备管理流程图
见附图
5.2 设备的购置
5.2.1 设备的使用部门根据生产需要提报《设备购置申请单》,设备管理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论证,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经生产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5.2.2 设备管理员应广泛收集设备生产厂家的信息,选择多个厂家进行分析、比较,或组织人员对设备生产厂家进行考查,根据分析或考查的结果,择优选择厂家并签订设备购置合同。
5.2.3 设备到货后由设备管理员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并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
5.3 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
5.3.1 设备管理员组织人员或根据合同要求由设备生产厂家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
5.3.2 设备安装、调试完工后由设备管理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填写《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由参加验收的人员签字确认。发现问题由设备管理员负责联系生产厂家解决。
5.3.3 设备管理员填写《设备投产通知单》将设备移交给使用部门。并负责确定设备统一编号,建立设备档案和《设备管理台帐》。
5.3.4 生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资料由设备管理员复印后备份后,将原件按Q/YHG 08.11的规定移交资料室存档。
5.4 设备的使用、润滑和维护保养
5.4.1 设备操作人员须经过岗位培训,持证上岗,特殊工种的操作证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发放。
5.4.2 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5.4.3 设备管理员根据需要绘制《设备润滑图》和《设备换油周期表》,指导操作工对设备进行润滑。
5.4.4 设备在使用前由设备操作人员按《设备润滑图》对设备进行润滑,定期按《设备换油周期表》进行换油、加油、过滤并形成《设备加油、换油、过滤记录表》。
5.4.5 设备操作人员每天班前按《设备点检卡》的要求对设备进行点检保养,并形成记录,班后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并形成《设备运行记录表》。
5.4.6 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按Q/YHG 11.14的要求对设备进行一、二级保养并形成保养记录。并将二级保养纳入年度设备维修计划中予以落实。
5.5 设备故障和设备事故
5.5.1 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后,由设备使用部门及时填写《设备故障报告》或《设备事故报告》报设备管理员。
5.5.2 设备管理员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故障原因或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清原因或责任,确定维修方案或处理意见,及时排除故障或减少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
5.6 设备维护保养
5.6.1 设备管理员每年二月根据Q/YHG 11.14及设备的运行状况,提报设备大、中、小修理计划,经生产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6.2 设备管理员负责按设备大、中、小维修计划,及时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维修,并准备好维修用的配件、工具。配件不足,由生产部门负责购买。
5.6.3 设备管理员负责组织人员对故障设备和事故设备按已确定的维修方案进行维修。
5.6.4 设备管理员组织人员对维修后的设备进行验收,并填写《设备修理竣工验收报告》。
5.7 闲置设备的封存和设备的报废
5.7.1 对闲置不用的设备,由设备使用部门填写 《设备封存申请表》,经生产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7.2 设备管理员负责做好标识,对封存设备做好防潮、防锈、防尘、防冻处理。
5.7.3 如有以下情况,由设备使用部门提报设备报废申请:
a) 设备老化,不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且生产能力低下;
b) 设备的主要机构严重损坏,丧失其主要功能,且无修复价值。
5.7.4 员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进行鉴定,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经生产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废。
5.7.5 报废设备由生产部门统一处置。
5.7.6 报废设备在处置前或设备封存后,应有明显的标识。
5.8 记录管理
在生产设备管理的过程中形成的记录按Q/YHG 08.14的规定予以管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