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爱心助学.慈善一日捐"倡议书
“爱心助学·慈善一日捐”
倡 议 书
新的学年即将到来,为了持续帮助贫困学子圆大学梦,市慈善总会特此向全市党政机关、驻延省部属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广大干部职工发出倡议:请大家乐捐一天工资,帮助我县贫寒子弟圆大学梦,同时欢迎社会各界有收入的公民和企业自愿捐赠。所募集的善款全部用于资助我市今年的贫困新生,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的接收、使用情况,让捐赠者放心,受赠者满意。
一、活动时间
捐赠活动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日。拟于8月15日举行一次县直各单位的捐赠仪式(具体事项另行告知)。
二、捐赠款接收方式
1、县直属各单位,驻顺中央、省属各单位的捐赠款,由各单位统一收集后于9月1日前附上捐赠者的单位、姓名、捐资数额等送交县民政局或汇入县民政局捐款专用账号,并将进账单传真至县民政局、县民政局会开具收款票据。
2、各乡镇(街道办)的捐赠款,统一送交所在乡镇(街道办)的民政办,由所在乡镇(街道办)民政办统一上交县
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开具收款票据。
三、鼓励办法
按照《xxx县捐赠鼓励办法》捐赠鼓励办法发给捐赠者个人或单位捐赠证书或感谢信,《xxx县捐赠鼓励办法》(见附件)。
四、捐赠接收帐号
xxx县民政局地址:xxx县中山中路52号(县政府办公大楼2层)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附件:《xxx县捐赠鼓励办法》
xxx县民政局
2016年8月1日
xxx县捐赠鼓励办法
为做好xxx县慈善募捐工作,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表彰热心我县慈善事业且捐赠资金到位者,特制定以下鼓励办法。
一、对于捐赠者,均予以褒扬鸣谢
(1) 捐赠100元以上的个人、5000元以上的团体、单位均回复感谢信。
(2) 捐赠200元以上的个人和捐赠在1万元以上的团体、单位,均在“捐款芳名录”予以褒扬。
(3)捐赠5000元以上的个人和捐赠在5万元以上的团体、单位,发给纪念牌。
二、对于较大贡献的捐赠者,予以推选或聘任慈善总会职务
1、对于较大贡献的个人捐赠者的鼓励办法
①个人捐资5万元以上者可推选聘任为慈善总会理事或名誉理事;
②个人捐资10万元以上者可推选聘任为常务理事或顾问;
③个人捐资30万元以上者可推选聘任为副会长或高级顾问;
④个人捐资50万元以上者可推选聘任为副会长或名誉副会长;
⑤个人捐资100万元以上者可推选聘任为名誉会长; ⑥个人捐资200万元以上者可推选聘任为永远名誉会长。
2、对于热心我市慈善公益事业且发动募捐贡献大的海内外社团、单位、企业的法人代表的鼓励办法
①海内外社团、单位、企业捐资5万元以上者,可推选为团体会员,其法人代表可推选聘任为慈善总会理事或名誉理事;
②海内外社团、单位、企业捐资10万元以上者,可推选为团体会员,其法人代表可推选聘任为常务理事或顾问;
③海内外社团、单位、企业捐资30万元以上者,可推选为团体会员,其法人代表可推选聘任为副会长或高级顾问;
④海内外社团、单位、企业捐资50万元以上者,可推选为团体会员,其法人代表可推选聘任为副会长或名誉副会长;
⑤海内外社团、单位、企业捐资100万元以上者,可推选为团体会员,其法人代表可推选聘任为名誉会长;
⑥海内外社团、单位、企业捐资200万元以上者,可推选为团体会员,其法人代表可推选聘任为永远名誉会长。
若法人代表变更,则由新任法人代表接任市慈善总会相应职务。
三、对于重大贡献的捐赠者的鼓励办法
1、个人或海内外社团、单位、企业捐赠100万元以上者,可按捐赠者意愿,设立冠名专项救助基金。
2、对于重大贡献的捐赠者,我会将建设南平市人民政府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如树碑纪念,授予慈善大使,授予慈善家,授予慈善世家称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