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水中学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活水中学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为解决我校教职工在职期间的住房问题,学校于2015年6月21日召开行政会议对新建的教师周转房进行讨论分配。
一、 周转房的性质:周转房产权属学校所有,在编在职教职工只享
有分配后在职期间的使用权。
二、 周转房分配对象:我校在编在职交过1.5万启动资金的教职工,
有空房时只针对2014年9月以来参工的教师,工龄优先,工龄相同按当年考核成绩优先。
三、 周转房分配原则:
1、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成立学校周转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1、校长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其他行政人员为成员。
2、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周转房分配方案。
3、按住房分配方案计分分房,选定后双方自愿调整的不限。
4、本方案按工龄、校龄合计计分,夫妻双方在我校工作的两人计分相加,按总分高低依次确认住房,工龄、校龄合计分相同的按当年考核成绩优先,工龄、校龄计算截止2015年8月31日。
五、楼层及住房编号
北为一单元,南为二单元,进楼梯口1楼左前为101,后为102、 103,右前为104,2楼进楼梯口左前为201,后为202、203,右前为204,依次类推。一单元编号一楼为101、102、103、104,二楼为 201、
202、203、204依次类推。二单元编号一楼为101、102、103、104,二楼为201、202、203、204依次类推
六、周转房管理办法
1、教师周转房仅供我校在编在职教职工本人居住。
2、不得将周转房进行转借或转租,否则学校有权收回周转房。
3、根据文件要求,教师因退休或工作调动的必须按时退房。因教师退休或工作调动有空房时按工龄进行调整工龄优先,工龄相同按当年考核成绩优先。
4、教职工所交1.5万启动资金退房时只退本金,不计资金利息。本金由学校协调退还,私自不得擅自交易。
5、住户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房屋结构和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或拆除,原则上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若要装修须向学校申请同意后方可装修,但退房时学校不承担装修的一切费用。
6、学校对住户自行添置的设施费用退房时一概不予认可。
7、住户居住期间要保护好周转房的门、窗、玻璃、水电等相应设施、设备,若有损坏照价赔偿,从启动资金中扣除。
8、住户居住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住户自行承担。
9、严禁利用周转房摆摊设点,出售零食等交易活动。
10、每层及楼梯间卫生须每天保持清洁,室内噪音不得影响到邻居。
七、本方案解释权属学校。若有新的问题,由届时领导班子作出处理。
陆良县活水中学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