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职责
05-12
芳草地国际学校骨干教师职责
(一)自身成长
1. 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法律和规定,模范遵守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爱岗敬业,师德高尚,热爱学生,富有奉献精神和合作意识;业务精通,上好自身专业课程,高质量完成自己所承担的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
3. 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和修养,每年至少研读两本教育专著,并记好教育笔记或撰写学习体会。
4. 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根据教育改革的需要,独立承担或参与至少一个的市级以上课题,并能带领课题组教师开展有效研究。
5. 积极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含经验总结),每学年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专业论文在区级评比中获奖或教育杂志上发表。
6. 积极参与本学科教改工作,献计献策,致力于提高教学质量,创新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质量高,所教学生综合素质强。
7. 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圆满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助人成长
1. 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指导青年教师,跟踪听课、评课、指导备课、指导论文写作等,市级骨干教师承担2——3名青年教师培养任务,区骨干教师承担1——2名青年教师培养任务。所指导的教师在一年之内课堂教学水平、教学能力、研究能力等方面有明显进
步。每学期指导次数不少于10次。
2. 每学年承担区级以上(含区级)级别的讲座、公开课或组织校级业务研讨活动至少2次。
北京市朝阳区芳草地国际学校
201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