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诵读经典感悟成长作文大赛的通知
昆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昆
昆语委办〔2011〕9号 山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诵读经典,感悟成长”
作文大赛的通知
各初中、小学:
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关于开展“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诵读系列活动的通知》(苏教语〔2011〕2号)精神,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将在全国中小学生中开展“诵读经典,感悟成长”作文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诵读经典,感悟成长
二、主办单位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三、参赛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分为甲、乙、丙三组(甲组为小学
1~3年级,乙组为小学4~6年级,丙组为初一~初三年级)。
四、作品要求
甲组:作文要求200-500字,可以《我学×××(经典作品)的故事》《母亲》《我的经典启蒙教师》《家乡的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国庆节等)》等为题;
乙组:作文要求400-800字,可以《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我心中的美好家园》《我爱古琴(围棋、书法、国画、武术……)》《让我感动的……诗(词、曲、古文、革命圣地、共产党人、历史故事、历史人物等)》等为题;
丙组:作文要求600-1000字,可以《照亮生命的红星》《给孔子的一封信》《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道不远人:不能不孝敬父母(感恩社会、诚信待人、学会忠恕等)的(几个)理由》等为题。
所有参赛作文都可以结合本次大赛的作文主题自定题目。所有参赛者均可为参赛作文自配插图,作文一旦获奖,配图可作为文集出版时的插图优先选用。
五、参赛方式
5月31日前,参赛者将作品(作文和配图)上传至本次大赛官方网站http://jiaoyu.139.com。具体方式见网站说明。
每人参赛作品数量不限,但参赛者获奖只以获得最高奖项等次为准,不重复得奖。
本次大赛不接受纸制版本作文投稿。
六、评比规则
比赛成绩由网络投票(权重5%)、手机短信投票(权重15%)和专家评审(权重80%)三项成绩综合确定。
所有参赛作品上传至网站,经审核后,即在网上进行公开展示,并开始接受网络和手机短信投票(投票规则详见网站说明)。投票时间为3月15日-6月15日。
省级奖揭晓时间为7月15日前。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面向参赛者、指导教师和全国基层学校分别设置奖项,分设“省级奖”和“全国奖”两个级别。
(一)省级奖
1.参赛者奖:每个组别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参赛作品数在20万份以上的省份,每个奖项可增加10个名额。获奖者均可获得由教育部语用司颁发的证书一份,奖品一份。
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推荐参加全国奖评选。
2.指导教师奖: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1名)均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优秀指导教师获得由教育部语用司颁发的证书一份。
3.组织奖:由省语委根据各地组织情况进行评选。
(二)全国奖
1.参赛者奖:每个组别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0名。全国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将入选作品文集,由出版社正式结集出版。
获奖者可获得由教育部语用司颁发的证书一份,优秀文集一本。
2.获奖者指导教师(1名)均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优秀指导教师可获得由教育部语用司颁发的证书一份,优秀文集一本。
3.学校奖项:获奖作品数量(含省级奖和全国奖)排名前50名的学校和参赛作文数量排名前50名的学校,获得优秀组织奖(两项不重复获奖)。
4.特等奖:各组获得全国一等奖的选手,将受大赛组委会邀请,参加8月份举行的“中华诵·2011全国中小学生口语作文大赛”,现场角逐全国作文大赛特等奖。
特等奖获奖者将获得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一份及由大赛组委会提供的奖品一份。
八、要求:各校接此通知后,要抓紧做好组织、发动和辅导工作。既要有数量,更要有质量。一定要在5月31日前,将参赛者作品(作文和配图)上传至本次大赛官方网站http://jiaoyu.139.com。
昆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昆
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