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薪资管理制度
人
事
薪
资
管
理
制
度
**************************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事及薪资管理程序,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薪资管理有章可
循,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之工作人员。 第二章 人事管理权限
第三条、行政部负责人事及薪资管理程序之制定;
第四条、总经理负责对人事及薪资管理制度之审核与批准。
第三章 员工聘用
第五条、由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人力需求计划,报总经理审批。经确认后由行政部
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六条、公司聘用员工采取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聘用的程序为:应聘者
先将符合公司招聘规定的相关材料报送到公司人事部门初审,初审合格
后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办理入职登记并确认实际到岗时间。
第七条、员工在被聘用前需提供各种有效证件、证明材料以及以往任职的情况,
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公司对所有被聘用的员工保留进行背景情
况调查的权利,如员工被聘用后,公司发现其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可以
根据情况予以处理或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第八条、员工被实际录用前,需经医院体格检查,经检查无传染性疾病后,方可
办理聘用手续。公司要求员工每年进行体格检查一次,对患有传染病者,
视病情状况公司有权按规定劝其离职休息或暂时调离工作岗位。
第九条、凡被公司录用的新员工将成为公司之试用期员工,并与公司达成合约,
自正式上班之日起,执行试用期三个月,并领取试用期工资。在试用期
间内,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约并无需任何补偿。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
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第十条、 公司将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员工提供劳动合同续约书,员工须在两
周内做出答复,未做出答复者,公司将视为不同意受聘。若未收到劳
动合同续约书,即意味着合同期满时,公司不在续聘。 第十一条、新进员工报到时须向行政部提供3张1寸免冠照片。行政部向新职员
工介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其相应的薪资从上班即日起核算。
第十二条、为提高员工知识水平、技术水平、管理与服务水平,所有员工均需接
受公司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培训,接受公司培训是每个员工的义务。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员工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可对员工进行调职或提升到其他
部门或其他岗位工作。所有员工均有被提职的机会,升职主要根据员
工本人工作表现、业务掌握程度、品德及职位是否空缺。升职后三个
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满后,工作表现符合职位要求,正式委任该职。
员工被提职后,若因工作不胜任或犯有过失,公司可视情况做出降职
或免职的决定。
第十四条、受聘的员工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申
请,经直属部门确认并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若未提前30日
提出申请而离职者,则需向公司交付本人一个月工资底薪的三分之
一作为违约金。试用期内,员工若要求辞职,须提前一周向部门提
出书面申请,并报送人事部门审批。员工因工作能力不足,不适合
公司工作的,公司将视其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
因而产生冗员时,公司有权决定裁减员工人数,并按规定给予经济
补偿。
第四章 薪资与福利 第十六条、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
知》要求,我司贯彻执行员工工资底薪1808元/月,正常班工作时间
为每日8小时工作制(不含用膳时间),每周40小时。
第十七条、公司实行月薪制度,按月发放,发薪时间为次月20日。如遇节假日、
休息日则提前或延期至最近的工作日。计算薪金时间为当月1日到月
末31日。日工薪标准为月工资标准÷22天〔即(全年365天-双休
日104天)÷全年12个月〕。
第十八条、我司规定所有在职员工按不同岗位实行不同的岗位补助,目前各岗位
补助是:印刷员100元/月,中检QC 50元/月,炉后QC 200元/月。
第十九条、加班要求:
1.1、公司规定周一至周五加班费15.58元/小时,周六加班费20.78元/
小时。
1.2、所有人员加班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经主管审批后交财务核算加
班工资,未填写加班申请则加班无效。
1.3、月薪人员超过12小时后算加班,对于双休日加班可用来调休,如
当月有事假、病假可直接抵消,当抵消后还有剩余时间时由财务累
计,在半年内有效。
第二十条、满勤奖金:日薪员工当月无缺勤、无事假、旷工、超额迟到的每人每
月奖励150元。月薪员工从月工资中取150元作为当月满勤奖金。
第二十一条、住房津贴:员工在外有住宿的,公司给与每人每月100元的住房津
贴,新员工在试用期内超过15个工作日的也享有住房津贴。公司提
供男、女生宿舍,新员工也可申请入住公司宿舍。
第二十二条、夜班补助:日薪员工夜班上满12小时均享有夜餐补助10元/天。 第二十三条、绩效奖金:公司将视企业经营业绩以及当月总体表现,可对员工进
行适量嘉奖,奖金根据当月的品质、效率以及个人表现执行不同的
奖励。
第二十四条、工领奖金:员工就职满一年的,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给与相应的工龄
奖金,工龄奖在年满后之次月开始执行。
第二十五条、年终奖金: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状况,公司每年会发放一定比例的年
终奖金作为鼓励。年终奖金的发放按当年实际情况确定发放方式。
第二十六条、社会保险:公司按国家和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各
种基本保险。员工有义务交纳由个人负担的保险费用,保险费从当
月工资中扣除。自愿放弃缴交社保的,员工需签订《关于自愿放弃
缴交社保的协议书》。
第二十七条、其它福利:员工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1、按照《全国年假及纪念日放假》要求,所有员工均享有法定节假日。
2、员工试用期满,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申请婚假,应提前15天提出,
并将结婚证书的复印件附在婚假报告单的后面,待人事部门批准后,
方可休假。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的员工可额外获5天带
薪婚假。婚假应于结婚登记日期半年内一次休完。
3、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可根据医院出具的生育证明和计划生
育部门的准生证明,按计划生育政策享受产假待遇。
4、员工的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可给予3天有薪丧假,以便料理家事。
第五章 员工守则
第二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要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
间内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旷工。下班后不得无故在公司逗留。工作
时间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的需填写请假申请单。 1、请假:
1.1、员工请假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申请,以进行人员调配,公司不
接受口头或电话请假,除特殊情况以外。
1.2、请事假扣款:日薪员工以每天按(底薪+岗位补助)÷22天×事假
天数计算,月薪员工以每天按月工资÷22天计算,当月事假超过8
小时取消当月满勤奖金,同时均不参与当月任何奖金的发放。
1.3、请病假扣款:员工因病需要就诊或休息的,可向部门经理申请病假,
员工凭《疾病证明书》免扣发薪金1天/月。超过1天则按当月底
薪÷22天×病假天数计算。请病假员工不扣满勤奖。
2、待料:
1.1、日薪员工当月待料天数超过3天之后不再扣钱,3天之内按底薪÷22
天×待料天数核算。
1.2、月薪员工不存在待料,正常班内均必须在岗,其工作内容由主管安
排,如有缺席均以旷工处理。
3、迟到:当月累计迟到超过5次以上或当月累计超过60分钟以上的取
消当月满勤奖金;员工当日迟到人员由保安登记公布在告示栏。
4、旷工:
1.1、当月无故旷工者,按日工资3倍扣除,并取消当月任何奖金的发放。
1.2、当月内累计旷工3天或以上者,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5、仪容仪表:员工进入生产车间均必须佩戴厂牌,穿静电衣、戴静电帽,
穿静电鞋、戴静电环。如有违反者当月累计超过3次乐捐20元。
6、打卡:
1.1、员工必须自行打卡,一人一卡,严禁代打卡。违者罚50元/次。 1.2、员工漏打卡,必须在24小时内找人事部签卡,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九条、上班时间要绝对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和调动,按时完成任务,不得
无故拒绝或终止工作。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接待客户要举止
文明,礼貌待客,不在办公场合与同事闲聊。严禁在工作时间内玩
手机游戏或利用办公用具上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三十条、要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和卫生,养成讲卫生的美德,不随地吐痰、
丢纸屑、果皮、烟头和杂物。爱护公司的财产,爱护一切用具,注
意节约用电、用水,经常注意设备的维修、保养,不准私拿公司的
一切物品。
第三十一条、 公司薪资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个人的薪资对其他员工保密。公司
不主动发放工资条,如个别员工对其薪资有异议,可到公司财务部
查询或领取。
第三十二条、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未经允许不得将公司有关经营、经济、
制度、办法等相关资料私自向外提供。所有没用、作废的文稿资料
必须急时销毁,重要资料未经允许不得带出公司。
第五章 奖惩条例
第三十三条、员工违纪处分执行程序如下:
第三十四条、如果员工对处分有不满之处,可按下列程序申诉:
1. 口头直接向部门主管提出;
2. 如部门主管不做解答或者员工对部门主管所做决定不能接受,可以用书面形式反映到公司行政部门裁处;
3. 如部门主管或行政部自接到员工投诉3天内未能做出决定,或所做决定员工不能接受,亦可向公司总经理直接投诉,经过调查,由公司总经理做出最后裁决。
第三十五条、处分的审批权限如下:
1. 警告:由部门主管根据员工的违纪情况随时可以实施,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录下来并报告行政部备案。警告的有关材料计入本人档案,年度内轻度过失三次或重度过失一次者,取消年度内违纪人晋升、晋级和工资调整机会一次。
2. 最后警告:由部门主管申报,公司副总经理审批,行政部备案,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由行政部门申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降职、降薪处分,并将有关材料记入本人档案,取消年度晋升、晋级和工资调整机会一次。
3. 除名或开除:部门主管以下员工由行政部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上员工由公司副总经理提名,报总经理审批。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从2014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