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汉何尝杀妻]导学提纲
《吴汉何尝杀妻》导学提纲
学习目标:
1、了解邓拓及有关文学常识,积累“无中生有”、“造次”、“原封不动”等词语;2、初步学习引用典籍一一否定敌论及演绎论证的方法;3、理解“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的区别。
学法指导:
1、阅读课文,标出段落序号,利用注解及工具书疏通文中所引古文的意思;3、找出作者在批驳时引用的几则史料。
自学反馈:
1、字音。
2、如何理解标题?
3、理出文章结构。
综合提升:
1、课文用哪些证据一一否定“吴汉杀妻”的历史真实性?其中哪条证据是最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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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汉杀妻》这一出戏造成的最直接的后果是什么?
3、作者引经据典证明《吴汉杀妻》是无稽之谈,他的写作目的是什么?
当堂反馈:
《基础训练》
资料链接:
可谓雅俗共赏。1961年,邓拓应《北京晚报》的要求,开设了《燕山夜话》专栏。此后,他又与吴晗、廖沫沙合作,在《前线》杂志上开设了《三家村札记》的专栏。这些杂文旗帜鲜明、爱憎分明、切中时弊而又短小精炼、妙趣横生、富有寓意,博得了广大读者的欢迎和支持。1966年邓拓含冤自尽,成为“四人帮”大兴文字狱的第一个牺牲者。
2、演绎论证:演绎是从一般性的前提推论出个别性结论的方法,先假说,后求证,这是从一般到个别,推论和判断个别事例的认识方法。 本文的论据和结论可组成如下推理: 如果吴汉确曾杀妻,那么汉代典籍必有记载, 汉代典籍没有吴汉杀妻的记载,
所以,吴汉未尝杀妻。 与“演绎法”相对的是“归纳法”,即从个别性的前提推论出一般性结论的方法,先摆事实,后求结论,这是从个别到一般,寻求事物普遍特征的认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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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何尝杀妻》导学提纲(教师版)
导入新课:
曹操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三国演义》:“奸雄”——狡诈、残忍、多疑;《三国志》“英雄”——历史上第一流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为什么有这样大的差别?
学习目标:
1、了解邓拓及有关文学常识,积累“无中生有”、“造次”、“原封不动”等词语;2、初步学习引用典籍一一否定敌论及演绎论证的方法;3、理解“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的区别。 学法指导:
1、阅读课文,标出段落序号,利用注解及工具书疏通文中所引古文的意思;3、找出作者在批驳时引用的几则史料。
自学反馈:
1、字音。
2、如何理解标题? 明确:是一个反问句,造成悬念,吸引读者的注意力,意思是吴汉没有杀妻。 3、理出文章结构。
第一部分(1):由旧戏《斩经堂》说起,提出“历史的真实和舞台艺术的真实,有时距离很大,谁要是把戏当成读历史,那就不免要上当”的观点。 第二部分(2):简述“吴汉杀妻”的剧情,树立批驳的靶子。
第三部分(3-8):用汉代的历史典籍为证据一一否定了“吴汉杀妻”的历史真实性。 第四部分(9):深化主题,写关于历史剧的创作原则和创作态度。不应该捏造情节,胡乱编造历史剧。
综合提升: 1、课文用哪些证据一一否定“吴汉杀妻”的历史真实性?其中哪条证据是最主要的? 点拨:论据一:从《后汉书·吴汉传》的记载可以看出,《吴汉杀妻》中吴汉娶王莽女儿为妻,吴汉与王莽有杀父之仇等情节都是无稽之谈; 论据二:从《后汉书·吴汉传》以上的记载可以看出吴汉的家庭关系和夫妇关系很正常,看不出有“杀妻”之类的变故;论据三:汉代刘珍的《东观记》证明了吴汉夫人的名位也很正常,并没有引起吴汉“杀妻”之类变故的可能;论据四:从吴汉的为人来看,“杀妻”的可能性也极低。如果吴汉确曾杀过王莽的女儿而后投奔刘秀,那么《后汉书》上一定要大书特书,夸奖他的忠孝,决不至于一字不提。 以上四段文字都选自汉代的历史典籍中,不但找不到所谓“吴汉杀妻”的历史根据,而且分别从典籍中摘录了四条证据说明“吴汉杀妻”的情节是无稽的。这四条分别从吴汉的出身,吴汉的家庭和夫妻关系,吴汉的夫人的名位,吴汉的为人来证明《吴汉杀妻》是捏造情节,胡乱编造出来的剧本。最主要的其实不在于某一条具体的史料,而是对于史料的总体把握,即:“在汉代的历史典籍中,完全找不到所谓‘吴汉杀妻’的事实根据。”与这一观点相关的句子是“如果吴汉确曾杀过王莽的女儿而后投奔刘秀,那末,在《后汉书》上一定要大书特书,夸奖他的忠孝,决不至于一字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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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汉杀妻》这一出戏造成的最直接的后果是什么? 点拨:完全是无中生有强加在吴汉的头上,以为这样就可以抬高吴汉的身价,其实反而诬害了吴汉。
3、作者引经据典证明《吴汉杀妻》是无稽之谈,他的写作目的是什么? 点拨:一方面历史的真实和舞台艺术的真实有时距离很大,谁要是把看戏当成读历史,那就不免要上当;另一方面把历史故事编成戏剧,虽然不必要照搬史实,但是也不应该捏造情节,胡编滥造。
当堂反馈:
《基础训练》
资料链接:
1、作者知识:邓拓(1912-1966),原名邓子健、邓云特,笔名马南邨(cūn)。当代历史学家、杂文家。他的杂文重史实、史论,抓住现实,旁征博引,含蓄委婉,可谓雅俗共赏。1961年,邓拓应《北京晚报》的要求,开设了《燕山夜话》专栏。此后,他又与吴晗、廖沫沙合作,在《前线》杂志上开设了《三家村札记》的专栏。这些杂文旗帜鲜明、爱憎分明、切中时弊而又短小精炼、妙趣横生、富有寓意,博得了广大读者的欢迎和支持。1966年邓拓含冤自尽,成为“四人帮”大兴文字狱的第一个牺牲者。
2、演绎论证:演绎是从一般性的前提推论出个别性结论的方法,先假说,后求证,这是从一般到个别,推论和判断个别事例的认识方法。 本文的论据和结论可组成如下推理:
如果吴汉确曾杀妻,那么汉代典籍必有记载,
汉代典籍没有吴汉杀妻的记载,
所以,吴汉未尝杀妻。
与“演绎法”相对的是“归纳法”,即从个别性的前提推论出一般性结论的方法,先摆事实,后求结论,这是从个别到一般,寻求事物普遍特征的认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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