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学教育及对我国法学教育的启示
美国法学教育及对我国法学教育的启示
胡建新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摘要:法学是一门具有高度实践性的学科,加强实践教育是法学自身的特征决定的。当前很多中国法律院系已经开设了法学实训等实践教学课程,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教学效果。本文试图分析比较英格兰和美国法学教育的沿革和现状,总结其实践教学方面的成功之处,进而提出改进中国实践教学的一些想法。
关键词:法律实践教育;美国法学教育;启示一.美国法学教育的历史沿革
在殖民地时期以及建国后的很长时间里,法律教育主要就是在律师事务所通过学徒以及阅读布莱克斯通的《英格兰法律评论)) (C o m m e n t a r i e s ) 。法学院数量的大量增加,主要是发生在1850年以后,但是最开始大学中的法学院在法律教育中的地位并不是特别高。直到郎代尔(La n g d e l l ) 于1870年担任哈佛法学院教授之后,才确立了现代法学院的基本特征:三年学制、大学本科之后的职业教育、案例教学法的主导地位、期末考试制度等等。
二.当代美国法学教育
当代美国法学教肯的突出特征是严重受美国律师协会影响的法学职业教育,而美国律师协会影响法学院的最主要途径是对法学院进行认证。美国律师协会的法学教育与律师资格分会理事会(Th e C o u n c i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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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d m i s s i o n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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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于1921年公布了法学院获得认证应当满足的最低标准,后来又对该标准作出了多次修订。美国律师协会制定的最低标准对美国法学教育产生了重要影响。
根据现行的《2006-2007美国律师协会法学院认证标准》
B A St a n d a r d s f o r A (2006-2007A p p r o va l La w Sc ho o l s )
第30l条规定法学院的教育目的是:法学院应当保持教育项目,以便学生加入律师职业,并有效地、负责任地从事律师职业;法学院应当保证所有学生都有合理的相当机会,利用法学院的教育项目、共同教育项目以及其他教育利益。为了实现上述目的,第302条对课程做出了规定:法学院应当要求学生在以下方面接受相当的教育:对于有效地、负责任地参与法律职业,工人为必要的实体法;法律分析和推理、法律研究、解决问题以及口头表达;法律写作,其中一年级应当至少有一次严格写作经验,并且在一年级之后应当至少还有一次严格写作经验;对于有效地、负责任地参与法律职业,公认为必要的其他职业技能;法律执业及其成员的历史、目标、结构、价值观念、规则和责任。法学院应当在以下方面提供相当的机会:适当监督和安排的真实的当事人或者其他真实的实践机会,以鼓励学生反思他们的体验以及法律职业的价值观念和责任,培养
Le g a l
Ed u c a t i o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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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 s o c i a t i o n ) 是美国教育部承认的全国性法学院认证机构。经过其认证的法学院的毕业牛有资格在美国的50个州、哥伦比亚特区、波多黎各以及其他地区参加律师资格考试,而没有通过其认证的法学院的毕业生则没有这个权利。美国律师
降低。医院财务风险的征兆主要表现为:一些医院由于投资过多而导致过度负债经营,资产负债比例过高,偿债能力持续减弱,财务信誉下降,使医院自有资金甚至濒临30%的警戒线。医疗欠费问题,有的病人经济阑难导致欠费发生,有的病人则用假名恶意欠费,医疗纠纷本身更是不少欠费的主要原因。而由于医药费的拖欠导致的资金同收困难,也使医院财务报表与其实际的财务成果相距较大,而蕴涵巨人的财务风险。门诊人数和住院人数F降,收支结余长期出现赤字,资本不能保值增值,造成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下降。建芷以工作量、总资产周转率、所有者权益收益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金安全边际率等财务风险预警监测指标。财务危机由产生到恶化,都有一个逐步缸现,不断恶化的过程。财务管理者应当对医院的财务经营过程进行跟踪、监控,及时向管理层提供财务风险预警信息,及早发现财务危机,预防或避免可能发生的失败。
六.打造高素质医院财务人员队伍
有计划吸收本专业与相关专业新人,改善队伍的年龄和知识结构;有计划的吸收应届的财会专业本科毕业生,加强人员的梯队建设。同时应该看到,随着经济坏境的变化和工作手段的更新,有
计划的吸收一些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也是不可缺少的,如计算机专业、统计学专业,经济学专业,以适应实行会计电算化以后计算机硬件设施、网络维护和维修管理以及财会软件开发的需要。同时,也夫火加强财务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和财务管理的整体实力。另一方面来讲,年轻是一笔财富,只有队伍年轻化、知识化,财务队伍才具活力和创造力。要加强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定期开展经验交流,认真学习会计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新的会计理论、财经法规和其他相关知识,财务工作具有一定的时代性,新的时期有新的政策。
总之,财务管理者就要紧跟时代的步伐,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从核算型向I管理型职能转变,直接参与医院的发展战略,做好领导参谋,真正体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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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价自己的表现和水准的能力,公益活动;研讨会、教授指导下的研究,小班、或者合作等小组活动。
从上文可以看出,美国律师协会对于法学院的教学要求,既包括知识方面,也包括实务技能方面,特别是法律写作。事实上,美国的法学教育主要足围绕法律实务展开的,以实现培养高水平律师的日的,为此,法学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培养学生的实际技能。
1.知识性课程为了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合同法、侵权法等课程中,广泛采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所谓案例教学法,又称为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是美国法学院在20世纪初发展起来的一种教学方法。教材内容以案例汇编为主,辅之以制定法。教学中强调学生的主动参与。学生在E课之前需要阅读即将讲述的案例,写出案例摘要。找出
案件的争议点,列出双方当事人主张的法律理由,分析法官
采纳当事入主张的原因,总结出该案例所确直的法律规则或者发展的有关制定法的解释。案例教学法使学生熟悉法官的思维方式,培养了学生的分析能力,使学生能够像律师一样思考。‘
2.实务性课程根据美国律师协会的认证标准,法律写作是法学院的必修课。法学院一般要求一年级学生在秋季和春季各修3个学分的法律写作课程。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法律写作课一般采取小班上课的方式,每班一般不超过20人。教授上课的时候先向学生讲解写作格式和方法,然后布置作业,内容包括判例摘要、备忘录等等。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问内,按照要求完成作业交给老师批改。老师在批改作业之后,还会与学生就作业进行面谈。严格的实务写作训练,提高了学生的写作水平,为律师事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外,很多法学院还开设谈判、庭审技巧、模拟法庭、诉讼风险控制等课程。
3.诊所教育诊所教育(C l i n i c a l
Le g a l
Ed u c a t i o n ) 是
20世纪60年代从美国发展起来的一种教学模式。该教学模式借用医科教育中学生在诊所中进行必要实习的教育模式,通过让学生承办真实案件,面对真实的客户和真实的对方当事人,以及教师在学生办案过程中的具体指导,使学生掌握办理法律案件的技巧和技能,培养学生的敬业精神和执业道德。在诊所教育中,学生扮演律师角色,帮助现实中遇到法律问题的人,而诊所教授的职责是帮助学生从这种经历中获得实践经验,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准。美国法院一般都有自己附设的法律诊所,为学生亲自参与法律实践提供机会。
4.暑假实习
美国法学院的暑假为每年的五月底至八月
底,为期三个月。暑期实习在法学院学生的教育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根据法学院的排名以及学生在第一个学期中的成绩,特别是写作课成绩,法学院学生可以申请到不同等级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有报酬的暑期实习,提高实践技能。在实习时,学生在执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法律检索,会见当事人,起草法律文书,以及办理其他法律实务。暑假实习不仅使学生获得实践经验的好机会,而且也是找工作的重要方式,如果表现出色,学生毕业以后就可能会被该律师事务所招聘为新律师。从上文可以看出,美国的律师职业和法学院联系非常紧密,法律职业对法学院提出了明确的知识和技能教学要求,同时也给法学院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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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提供了实践机会,在两者的共同努力下,学生不仅学到法律知识,而且也发展了职业技能。
三.对我国法学教育的借鉴
1.法学知识性课程应当为实践教学打下良好的基础。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基本法学知识性课程仍然是本科教学的重点,实践性课程仍然处于补充性的地位。为了提高本科教学整体上对于实践能力的培养,知识性课程也应当尽量考虑实践需要,在传授基本知识的同时,可以引入案例教学。考虑到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等刊物已经开始定期刊登案倒,为开展案例教学提供了相当的素材,教师应当借助案例教学,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分析能力。
2.法律实践性课程应当转变学生的思维方式,重点培养学生的实务思考能力。在法律实训课中,教师应当特别转变思维方式,不应采取学术研究的态度分析案件,而应当引导学生像律师一样,从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寻求解决同题的方法,考虑如何将法律规则应用到具体的案件之中。
3.法律实训课应当适当侧重律师技能。在中国的主要法律职业中,法官、检察官都有岗前培训,而大多数律师事务所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所内培训,使得青年律师的成长严重受阻。有鉴于此,本科阶段的实i/II 课应当适当偏重基本律师技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未来的律师成长得更快一些。
4.法律实务课程应当有一定的体系,主要培养基本法律能力。由于现在法律实训课仍然处于初创阶段,尚没有较为成熟的教材,每个任课老师根据自己的理解,设计教学计划。这种状况不仅使教学效果严重受到每位任课老师自身的经验和能力的限制,难以保障教学效果,而且不能实现规模经济,因此需要在近期推出比较成熟的教材。教材在强调律师技能的同时,也适当兼顾其
他职业的需要,主要培养一些既适合律师职
业又可以迁移到其他领域的基本技能。
5.实训课教师应当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英格兰,法律职业教育阶段的教师都是具有丰富经验的职业律师,美国的法学教授一般都是在从事法律实务一定时问之后才担任法学教授职务,诊所教授和实践课程教师大多是执业律师或法官,他们的丰富实践经验保证了实践教学的质量。相比而言,中国的很多法学教师没有实践经验,非常不利于实践教学,因此应当考虑邀请素质较高的执业律师、法官等法律从业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承担实践课程的教学任务,同时法律院系也应当鼓励部分教师从事法律实践,成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师。第六,法学院系应当通过开办法律诊所、建立实习基地等方式,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针对当前实践机会不足的困境,法学院系应当大力开办法律诊所,一方面向社会提供了法律援助,解决了社会弱势群体无力聘请律师的困难,另一方面也给学生提供了实践机会,培养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法学院系还可以充分利用校友资源等社会资源,建立更多的实习基地,使实习落到实处,而不是流于形式。当然,以上提到的本科阶段的法律实践教学环节仅仅是为将来的法律执业打下一个基础,法律实务技能的提高仍然需要本科毕业之后进一步培训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