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应付款知识汇编
专项应付款 目录 什么是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是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所形成的不需要以资产或增加其他负债偿还的负债。 专项应付款指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新产品试制费拨款、中间试验费拨款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拨款等科技三项拨款等。
专项应付款的特征 1.属于企业的负债;
2.
3.不需要以资产或新的负债偿还。
科技三项拨款的会计处理原则
1.应反映科技三项拨款专款专用;
2.
3.不需上交原拨款部门的款项应转为企业的“资本公积”。
专项应付款的核算
账户设置
“专项应付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以及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款项。在“专项应付款” 账户下,应按专项应付款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的会计处理实例
[例1]企业收到拨入的新产品试制费60 000元,应记录:
借:银行存款 60 000
贷:专项应付款──科技三项拨款 60 000
[例2]企业支付新产品试制项目所发生的准备工作费用6 000元:
借:专项应付款──科技三项拨款 6 000
贷:银行存款 6 000
[例3]企业用新产品试制费拨款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示价款为8 547元,增值税款为1 453元。应记录:
借:固定资产 10 000
贷:银行存款 10 000
借:专项应付款──科技三项拨款 10 000
贷:资本公积 10 000
[例4]企业为试制新产品的试制成本为30 000元
(1)新产品试制成功,作为样品处理,经批准核销时,应记录:
借:专项应付款──科技三项拨款 30 000
贷:生产成本 30 000
(2)新产品试制失败,收回残料1 000元,经批准核销新产品试制损失:
借:专项应付款──科技三项拨款 29 000
原材料 1 000
贷:生产成本 30 000
[例5]新产品试制项目完成,经批准核销专项拨款57 000元,结余款项3 000元转作资本公积:
借:专项应付款──科技三项拨款 3 000
贷:资本公积 3 000
其他条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资本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收到或应收的资本性拨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工程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上述资本溢价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
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相关会计核算和会计法规汇编
一、项目资金使用开支范围
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包括项目费和计划管理费。其中项目费,指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运行费、信息费、会议费、差旅费、管理费和与其它相关费用。
1.人员费:指直接参加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的研究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项目研究人员所在单位有事业费拨款的,其人员经费仍从原渠道列支,不得在资助的科学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科研院所可按事业费削减比例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人员费。
2.设备费:指项目研究中所必须的专用仪器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用,样品、样机购置费用,以及为此发生的运输、安装费用。其中从国外引进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的购置费包括海关关税和运输保险费用。
3.能源材料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支付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等费用。
4.试验运行费:指项目研究所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机等进行生产试验、设备调试、运行维护等费用,包括为项目租赁外单位的专用仪器、设备、场地、试验基地等发生的费用。
5.信息费: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及书籍购买费、资料费、文献检索费、入网费、通信费和知识产权事务费。
6.会议费:指项目研发过程中需要召开或项目研究人员需要参加的各种会议费。
7.差旅费:指在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而进行国内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所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出境(含港澳台)差旅费只能通过申请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项目列支。
8.管理费:是指难以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费用,包括课题依托单位为课题提供服务的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房屋占用费和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或折旧费等。
9.其它相关费用: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其它费用。
二、项目资金的会计核算
按照《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其性质可划分为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四类,其项目资金会计核算方式可分为企业、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三大类,其中社会团体参照事业单位执行。分述如下。
(一)企业会计核算
1、企业收到市科技局下拨的项目资金时,应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项目或课题)
2、企业发生项目或课题经费支出时,应做会计分录:
①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实际发生时,应按与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相同的方法进行归集,并在“生产成本”科目下单列项目核算
借:生产成本——技术开发(或服务)(××项目或课题)
贷:银行存款
②若有关支出最终将形成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项目或课题
贷:银行存款
3、企业在项目或课题完成后结转处理,应做会计分录:
①形成固定资产并按规定留给企业的部分,作为国家资助,计入“资本公积” 科目; 借:固定资产———××项目或课题
贷:在建工程——××项目或课题
同时做会计分录: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或课题
贷:资本公积一一拨款转入(××项目或课题)
②形成产品并按规定留给企业的部分,作为国家资助,计入“资本公积” 科目;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技术开发(或服务)(××项目或课题)
同时做会计分录: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或课题
贷;资本公积一一拨款转入(××项目或课题)
③费用支出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市科技局批准予以核销。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或课题
贷:生产成本——技术开发(或服务)(××项目或课题)
在建工程——××项目或课题
④结余的专项拨款计入“资本公积”科目。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或课题
贷:资本公积一一拨款转入(××项目或课题)
(二)行政单位会计核算
1、 行政单位收到市科技局下拨的项目资金时,应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经费—一拨入专项经费――××项目或课题
2、行政单位发生项目或课题经费支出时,应做会计分录:
借:经费支出――专项支出——××项目或课题
贷:银行存款
若为购置固定资产,需同时做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3、行政单位在年底确认时,应做会计分录:
借:拨入经费—一拨入专项经费――××项目或课题
贷:经费支出――专项支出——××项目或课题
同时将剩余专款直接转入“结余――专项结余——××项目或课题”。
结题时,可将剩余专款作为单位滚存结余用于其他科技项目,或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规定由拨款单位确定。
(三)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1、 事业单位收到市科技局下拨的项目资金时,应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专款—一一××项目或课题
2、事业单位发生项目或课题经费支出时,应做会计分录:
借:专款支出——××项目或课题
贷:银行存款
若为购置固定资产,需同时做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3、事业单位在年底确认时,应做会计分录:
借:拨入专款——××项目或课题
贷:专款支出———××项目或课题
结题时,将剩余专款直接转入事业基金,或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规定由拨款单位确定。
三、相关会计制度汇编
(一)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
1、关于对国家专项科研开发费用核算的复函(财会便[2002]36号)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家产品研发专项资金或拨款会计处理问题的请示”收悉,就来函所述情况,经研究,答复如下:
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的资产部分,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资本公积;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批准冲减专项应付款。
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产品研究开发专项资金或拨款,应先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为完成承担的国家专项拨款指定的研发产品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应按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相同的方法进行归集,并在“生产成本”中单列项目核算。待研发成功后,如将研发成果交给国家,并经批准核销专项应付款的,按应核销金额,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 贷记“生产成本”科目;如研发成果留给你公司的,除将发生的费用从“生产成本”科目结转至“库存商品”科目外,还应同时将专项应付款转入资本公积。如研发的项目将形成固定资产的,则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费用,待项目完成结转固定资产或经批准核销时,再按上述原则进行处理。
财政部会计司
二00二年八月十六日
2、财政部对专项拨款的会计处理解答
“22个问题解答”与《关于对国家专项科研开发费用核算的复函》(财会便[2002]36号,中注协专家技术援助小组公告第1号)对于专项拨款的会计处理规定了同样的原则,即应当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相关帐务处理具体如下:
(1)拨款项目的相关研发费用的处理
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在为完成承担的国家专项拨款所指定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实际发生时,应按与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相同的方法进行归集,并在“生产成本”科目下单列项目核算。如能确定有关支出最终将形成固定资产,则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下单列项目归集所发生的费用。
(2)拨款项目完工后的处理
待有关拨款项目完工后,对于形成固定资产并按规定留给企业的,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资本公积”。对形成产品并按规定将产品留归企业的,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资本公积”,对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拨款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生产成本”、“在建工程”等科目;对形成的资产按规定应上交国家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生产成本”、“在建工程”等科目;对规定应上交结余的专项拨款,应在上交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规定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
第106号科目 固定资产购建、有偿调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第301号科目 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因购入、调入、建造、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
2.增加固定基金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或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少固定资产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第401号科目 拨入经费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照经费领报关系,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预算经费。
2.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拨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拨入经费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不含收到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预拨下年度的经费)转入“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4.本科目应按拨入经费的资金管理要求分别设置拨入经常性经费和拨入专项经费两个二级科目。二级科目下按“国家预算收支科目”的“款”级科目设明细账。行政单位收到非主管会计单位拨入的财政性资金(如公费医疗经费、住房基金等),应在“拨入专项经费”二级科目下按拨入的单位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第501号科目 经费支出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2.发生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支出收回或冲销转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经费实际支出累计数。
3.年终,本科目借方余额应转入“结余”科日,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分设二级科目,二级科目下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目”、“节”级支出科目设置明细账。
第303号科目 结余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年度各项收支相抵后的累计余额。
2.年终,有专项资金收支的单位,应将非专项的收支分别转入“结余”科目的“经常性结余”明细科目中;将专项收入和支出分别转入结余科目的“专项结余”明细科目中。
年终本科目贷方余额为行政单位滚存结余。
3.有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将结余分为经常性结余和专项结余进行明细核算。
(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规定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
第120号科目 固定资产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按资金来源分别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事业支出”、“专款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第301号科目 事业基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本科目应按核算的业务内容下设“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一般基金”主要用以核算滚存结余资金:“投资基金”用以核算对外投资部分的基金。
2.年终,单位应将当期未分配结余转入本科目,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基金)。对于项目已经完成的拨入专款结余,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转入本科目核算,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基金)。
第302号科目 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购入、自制、调入、融资租入(有所有权的)、接受 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
2.新建、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 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404号科目 拨入专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2.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拨款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拨入专款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对已完工的项目,将本科目与“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其余额按拨款单位规定办理。
4.本科目应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503号科目 专款支出
1.本科目核算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
2.专款支出主要有科研课题经费、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指定项目或用途的支出。
3.事业单位按指定的项目或用途开支工、料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材料”等科目;项目完工向有关部门单独列报时,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按专款的项目设明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