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建房协议
合伙建房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合伙建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乙方XXX 以其土地使用权(证号:南宁国用2004第4XXXXX 号) 出资与甲方合伙建房(双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青秀2007私建字第XXXX 号, 施工红线图项目编号:0705095XXXXXXXXC),建房所需资金全部由甲方承担, 甲方负责建房资金及施工的管理,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甲方建房资金。
二、甲乙双方决定共建五层, 所建房屋双方按份共同享有永久所有权, 第二层及第五层归甲方所有, 第一层及第三、四层归乙方所有, 乙方自行加建的楼层归乙方所有, 但不得影响房屋质量。
三、甲乙双方合伙所建房屋竣工之日起甲乙双方即按份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甲乙双方均有对归本方所有的楼层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 双方互不干涉。
四、甲乙双方合伙所建房屋产权证办至乙方XXX 名下, 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破坏、出租、出卖及抵押甲方所有部分房屋。
五、甲乙双方合伙所建房屋办证所需的税费及罚款, 由甲乙双方按楼层数量比例承担。
六、因政府拆迁所得的补偿款, 甲乙双方按楼层数量比例分配。
七、甲乙双方合伙所建房屋在竣工前因各种原因损毁, 所有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按楼层数量比例承担。
八、如乙方擅自侵占、破坏、出租、出卖及抵押甲方所有部分房屋, 乙方应当按房屋市场价格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九、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 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解决, 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签字并捺手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