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的培训方案要点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的培训方案要点
1、培训对象
全员培训对象为: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下同)专任教师、中小学中承担教学任务的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技术支持人员。
已获得湖南省中小学信息技术高级证书的教师可直接参加教育技术中级培训。
已接受“英特尔未来教育”教师培训项目(核心课程7.0及以上版本教材)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教师,可免教育技术中级培训。
2、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和《湖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大纲》,按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的相应要求确定。培训教材分别采用我省组织专家编写的《湖南省教育技术培训教程》的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版本。
初级培训。主要学习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掌握编写教学设计,选择教学媒体,开发与应用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基本知识与技能。
中级培训。主要学习教育技术环境下新的教学理论与学习理论,掌握教育技术环境下的教学设计、资源整合与应用、教学评价与管理方法。
高级培训。培训内容及要求待教育部颁布教育技术高级培训大纲后另行确定。
3、培训模式
教育技术培训采取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集中培训。在县级及以上培训基地或以送教下乡形式完成。主要组织教师完成“意识与态度、知识与技能、应用与创新、社会责任”四大模块的学习任务。培训时间为50学时。
远程培训。主要组织教师通过网络平台学习、交流、探讨,完成网络学习任务。培训时间为15学时。
校本培训。在本校或中心校完成,主要组织教师将所学习掌握的教育技术理论应用于教学实践,有效解决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训时间为15学时。
4、培训分工
省级培训。由省级培训基地承担,主要负责市、县两级培训基地培训者和省级教育技术应用骨干培训。省级应用骨干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市州教育局审核,省教育厅认定颁证。其培养工作由省、市、县三级共同负责,以市、县两级为主。
市级培训。由市级培训基地承担,主要负责高中教师、市级教育技术应用骨干和所在城区的市直学校教师培训。市级应用骨干由市州教育局负责选拔、培训、培养、认定和颁证。
县级培训。由县级培训基地承担,主要负责初中、小学教师和县级教育技术应用骨干培训。县级应用骨干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选拔、培训、培养、认定和颁证。
校级培训:由中小学校或乡镇中心校负责组织和实施。
省、市、县三级应用骨干教师应担任培训机构的培训教师和校本培训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