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保护方案
隧道施工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保护方案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EPC 项目部的HSE 管理,保证合同段所有隧道及伴行路的施工达到EPC 项目部制定的HSE 目标,确保各个隧道和伴行路施工过程中,按规范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提高所有参建员工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能力,使隧道建设符合国家、当地政府和业主的环保要求,实现EPC 项目部环保目标而编制本方案。
2 环境保护目标、指标
2.1环境保护目标:
追求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建设绿色管道。
2.2 环境保护指标:
(1)追求“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的HSE 管理目标。
(2)安全(S )目标: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千人死亡率不超过0.04;每百万工时重大事故起数不超过0.08;千台车死亡率不超过0.5;杜绝较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
(3)环境(E )管理目标:杜绝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废水(液)、固体废物、废气全部达标排放。各项环境保护指标到达政府批准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的指标。
(4)职业健康(H )管理目标:杜绝重大及以上职业病危害事故;杜绝出现3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群体性传染病爆发和流行事件。
3 一般要求
(1)项目经理部建立环境保护组织机构,领导、组织和落实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
(2)建立环境保护体系,编写环境保护方案,并上报EPC 审批。
(3)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法规知识和业主有关环保要求的培训和考核。
(4)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及业主的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5)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环境保护方案中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
水等污染环境的控制措施,组织施工。
(6)施工现场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并保证有效运行。
(7)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我部将对各施工作业队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处罚、甚至红牌罚下。
4 作业程序
4.1 培训的内容
(1)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业主有关环保的要求,EPC 项目部的环保方案,我部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方案。
(2)遵守环境方针与工作程序,以及符合环境计划要求的重要性。
(3)认识到偏离规定的工作程序可能带来的后果,以及预防和补救措施。
(4)保护野生动物和植物的方法及隧道附近的动植物分布情况。
(5)保护历史文物、文化古迹的方法及隧道附近文物分布情况。
(6)减少、收集和处理废弃物的方法。
(7)管理、存放及处理危险品、燃油和机油的方法。
(8)保护水源的方法及隧道附近经过的水源地、水域等;
4.2施工过程中采取的环保措施
4.2.1作业范围控制
(1)施工作业范围必须严格按照征用土地施工,不能任意扩大、扩宽。在施工范围以外,不准随意砍伐、推倒和轧压树木和植被。
(2)在施工过程中,车辆、设备必须在规定的施工便道上行驶,严禁由于人烟稀少、没有农田等原因而随意碾压,致使地表土壤、植被遭到破坏,确实保护好施工所经过地带的植被和土壤.
(3)场地准备:场地清理严格限制在作业带范围内,平整场地的人员应尽量不破坏场地表面,不要触及原有的根系,植物可以从地面切断,不要伤根,这样,它可能会重新萌芽生长。当平整后的作业带穿越农田时,必须保留表层土,在施工过程中,表层土的堆放必须与下层土的堆放隔离开来。
4.2.2动植物保护
(1)不准破坏动物巢穴,不准随意捕杀动物,不准食用国家规定的野生保
护动物,不可骚扰和喂养和猎杀野生动物。
(2)不准乱挖、乱采野生植物和药材。
(3)注意保护风景区、自然景观、湿地、自然保护区等的环境。
4.2.3大气污染防治
(1)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2)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露天场地加工、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3)施工现场设置垃圾桶,施工垃圾(包括施工废料、材料包装、废旧劳保用品、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分类存放。
(4)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5)加强设备维护,降低设备尾气造成的污染。
4.2.4水源保护及污水控制
(1)设备和车辆的清洗尽量在固定场所进行,禁止将含有油污的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流、水库和农田,严禁在河流、水域中洗车。
(2)机器设备维修时,对各种油料的渗、漏、溢、滴,要采取与地面的隔离措施,防止污染地面。
(3)液体材料的空包装、容器应放置在距离水体较远的地方,下面应铺垫塑料布。
(4)在水土流失地段,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减少水土流失。
4.2.5 废弃物控制管理
(1)施工现场各个区域均应配备废弃物回收桶,包括固体废弃物回收桶、废油及含油垃圾回收桶,所有的回收桶应张贴标明其用途的标识。焊条(丝)头、废砂轮片、钢丝刷、盛装涂料的容器等应分类回收。
(2)现场钢材的边角料、设备包装物、空电缆盘应集中放置在一个不影响施工和交通的场地内。
(3)废油处理应送到指定的地方进行,可用于再生或有控制地燃烧,也可以烧毁处理。
4.2.6 噪声控制
(1)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降低设备噪声。
(2)产生较大噪声的作业,应避开夜间0:00-6:00 的时段。 因生产需要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 时至次日6 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应当在施工前与业主一起到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3)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
(4)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4.2.7 工程结束恢复地貌要求
(1)地貌恢复总体要求
a 要把隧道洞口、伴行道路、施工便道、欺弃渣场和其它土壤曾经被破坏的、与项目有关的地区恢复到其原来地貌和坡度,保护水资源和土壤,尽最大可能恢复受扰地区的原有状况和使用情况。
b 在工程完成后,当把所有灌溉沟渠以及供牲畜和野生动物用的人造的、或天然的水源加以修整、恢复到施工前的状态。如在施工或恢复过程中一些设施遭到破坏,可根据具体需要,提供临时性的措施(例如:水源、通路等)。
c 在河流穿越处要恢复原来的河道梯度和外形。
(2)典型地貌恢复要求
a 耕地:对于耕地,各作业队施工前要保留表层原土,施工完成后恢复原有表层土,恢复土地的使用功能。
b 陡坡和山区: 当回填完成后,应重新平整到大体上接近原来的地形;在最终平整后,应让土表保持留有大土块的粗荒状态以减轻土壤被冲刷的潜能和为种子发芽提供一个较好的条件。
4.3 营地环境保护
(1)保持营地内清洁,不准乱扔废物,废物分类收集,集中处理。
(2)尽可能不用下渗的方式处理废水,以免破坏浅层水源。
(3)食堂的物品应及时消毒,生、熟食应分类存放,做好灭蚊蝇工作。
(4)所有垃圾应集中焚烧、深埋或送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5)可能造成严重烟雾和有刺激味的材料不应燃烧。
(6)临时厕所应建在合理地方,并做好消毒、灭蚊蝇的工作。不准随便乱倒生活污水、垃圾,应将垃圾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理。
4.4 沿线文物古迹保护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如新发现古遗址、古墓葬,或在开挖过程中发现地下埋藏有文物,应立即停工,并将情况报告现场环保(HSE )人员,环保人员要组织保护好现场,并快速报告当地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2)发掘工作应由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在调查或勘探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发掘计划,报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掘工作完成后,方可施工。项目经理部应采取措施进行保护,防止哄抢事件发生,造成文物流失。
(3)对施工中无法避开而必须迁移或拆除的,其方案按照该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
4.5 河流、山区地段等特殊地段的环保措施
在山区、丘陵、冲沟这些地带进行隧道、伴行路或施工便道施工,给环境带来的主要影响是由于洞口开挖、临时设施、施工便道、隧道弃碴等造成地表植被破坏,而引起水土流失;特别是陡坡段洞口开挖,伴行路、施工便道土石方开挖、施工时容易扩大作业范围,造成对植被的损害。在施工范围内由于施工便道延伸至作业面,使地表植被遭到破坏,而使表土裸露,到了雨季,雨水顺山坡而下,带走泥土,形成水土流失,严重的可引起山体滑坡,造成自然灾害。针对上述情况采取如下措施:
在施工作业范围两边修筑临时排水通道使水流从通道内流走,在比较陡的地段设置挡水墙,在弃碴场设置挡碴墙。
5. 隧道弃碴
(1)隧道弃渣场地严格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具体要求合理调整,充分利用,选择地势低洼、植被稀疏、远离线路的地方堆弃,严禁侵占河道、湖泊、水库。弃渣完毕后,应采取排水、护坡等防护措施,并切实做好景观与植被恢复工作。
(2)隧道弃渣场的防护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做到随弃随防,避免施工期间造成大量水土流失。隧道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应经沉淀、隔油等处理后综
合利用,不得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沟河流。
6. 隧道除尘
洞内爆破后采用水幕降尘器降尘。隧道干式除尘机除尘,用于喷混凝土和装碴时的除尘。
通过调整供风的风速控制粉尘,根据经验,当洞内风速达到1.5~3.0m/s时,作业地点中空气粉尘的含量会降低至最低。
对施工现场和运输便道等易产生粉尘的地段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勤洗施工机械车辆,使产生的粉尘危害减至最小程度。
对隧道施工人员发放口罩、防毒面具等,并定期进行体检。
对易松散和易飞扬的建筑材料用彩条布、蓬布等严密覆盖,并放于居住区的下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