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英语竞赛
武汉工业学院教务处通知
教务通知〔2012〕3号
关于组织201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贯彻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和考试改革精神,促进大学各类英语教学改革的实施,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激发广大大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学生参加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联合举办的201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1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学生参加;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本科生和非英语专业高职高专类学生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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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0级非英语专业的本(专)科学生均应报名参赛,其参赛成绩作为该学期的大学英语课程期中考试成绩,并折算计入总评成绩;其它学生(含英语专业学生、研究生)可自愿报名参赛。 二、命题范围和题型
本次竞赛的初赛和决赛赛题的命题将依据《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教学大纲》、《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大学英语课程要求(试行)》等文件,考察学生在大学英语学习阶段应掌握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听、说、读、写、译等方面的能力。
初赛和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主观题占90分,客观题占60分), 其中听力均为30分。决赛口试满分为50分。 三、竞赛时间和方法
初赛于2012年4月8日(星期日)举行;决赛于2012年5月13日(星期日)举行。时间均为120分钟(上午9:00—11:00)。
初赛和决赛均由全国统一命题,采用书面闭卷方式进行。初赛由各参赛高校设赛点组织进行;决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考场。参加决赛的学生从参加初赛的学生中选拔,按初赛成绩确定。
获特等奖的大学生均有资格和机会参加2012年暑期举办的201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全国总决赛暨201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 四、奖励办法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设四个国家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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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奖、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获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学校将对获奖的本(专)科学生予以表彰;并按《武汉工业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武工校行发[2009]52号)的规定,奖励相应的创新学分。 五、报名时间
学生应于2月28日前到各学院报名,各学院将报名单按参加竞赛类别A、B、C、D类分别交教务处实践科(报名表见附件)。 六、报名费用
参赛者的报名费用为每人10元(此款全额上缴201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和湖北赛区组委会),由各学院收齐后交财务处。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201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单A(B、C、D)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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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单A(B、C、D)类
学院: 参赛类别: 类 填表人:
注:“行政班级”栏请填写教务系统中的班级规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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