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前期开发建设流程
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流程
一、 项目前期考察
对项目地形及屋顶资源、周边环境条件(交通、物资采购、市场的劳动力、道路、水电)、电网结构及年负荷量、消耗负荷能力、接入系统的电压等级、接入间隔的核实、送出线路长度廊道的条件、和当地电网公司的政策等。 二、 项目建设前期资料及批复文件
第一阶段:可研阶段 1、委托有省或自治区B 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做大型光伏并网电站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项目申请报告 2、委托有省或自治区B 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做大型光伏并网电站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评审
第二阶段:获得项目建设地县级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1、 获得县发改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2、 获得县水利局项目的请示
3、 获得县畜牧局项目的请示
4、 获得具有省或自治区B 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做大型光伏并网电站项目环境评价报告表,
并获得县环保局项目建设环保初审意见
5、 获得县城建局项目规划选址意见的请示
6、 获得县国土局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情况说明
7、 获得县电力公司项目初审意见及电网接入意见
8、 获得县文物局项目选址地面文物调查情况的请示
9、 获得县经贸委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
第三阶段:获得项目地区级(市)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1、 获得地区发改委开展前期工作请示
2、 获得地区水利局项目工程选址意见
3、 获得地区畜牧局项目用地查验的意见
4、 获得地区环保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初审意见
5、 获得地区城建局项目选址的报告
6、 获得地区国土局项目用地预审的初审意见
7、 获得地区文物局项目用地位置选址的请示
8、 获得地区林业局项目选址情况的报告
第四阶段:获得自治区(省)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1、 获得自治区(省)发改委同意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2、 获得自治区(省)水利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3、 获得自治区(省)环保厅项目环境报告表的批复
4、 获得自治区(省)国土厅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有关问题的函
5、 获得自治区(省)国土厅地质灾害评估备案登记表
6、 获得自治区(省)文物局项目用地位置选址意见函
7、 获得自治区(省)国土厅土地预审意见
8、 获得自治区(省)建设厅选址意见书和选址规划意见
9、 获得省电力公司介入电网原则意见的函
10、 办理建设项目银行资金证明(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20%)
11、 办理建设项目与银行的贷款意向书或贷款协议(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80%)
12、 委托有省或自治区B 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做大型光伏并网电站项目申请报告
13、 将项目申请报告提交区发改委能源处,按照能源处的指定委托工程咨询公司大
型光伏并网电站项目申请报告组织评审,并获得评审文件 14、 获得自治区发改委(省)对大型光伏并网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
15、 获得省电力公司接入电网批复文件
16、 委托具有自治区(省)B 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做大型光伏并网电站项目设计
17、 获得项目建设地建设局开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