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账户和借贷记账法的应用第六节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第六节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一般包括利润的计算、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等。
一、利润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
(一)利润的计算
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
1、营业利润的计算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 财务费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2、利润总额的计算
利润总额 = 营业利润 + 营业外收入 — 营业外支出
3、净利润的计算
净利润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二)利润的账务处理
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通过“本年利润”账户核算。
会计期末,企业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账户的全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平各损益类账户。结转后“本年利润”账户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
【例4-46】甲公司2×12年有关损益类账户的年末余额如表4-1所示。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表4-1 甲公司损益类账户余额表
(1)将各项收入、利得类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借:主营业务收入 2 400 000 其他业务收入 280 000 投资收益 240 000 营业外收入 20 000
贷:本年利润 2 940 000
(2)将各项费用、损失类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借:本年利润 2 592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 840 000 其他业务成本 160 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32 000 销售费用 200 000 管理费用 240 000 财务费用 40 000 营业外支出 80 000
经过上述结转后,“本年利润”账户贷方余额为348 000(2 940 000 — 2 592 000)元,是该企业本年实现的利润总额。
二、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是根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一种税金。 我国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一)应缴纳所得税的计算
企业当期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交所得税 = 应缴纳所得额 × 所得税税率 在不存在缴纳调整事项的情况下,应纳税所得额等于税前会计利润。
(二)所得税财务处理
【例4-47】沿用【例4-46】,假定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甲公司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计算应交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 = 348 000 × 25% = 87 000 (元)
借:所得税费用 87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87 000
(2)结转所得税费用
借:本年利润 87 000 贷:所得税费用 87 000
经过上述结转后,“本年利润”账户贷方余额为261 000 (348 000 — 87 000)元,是该企业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总额。
三、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的顺序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是: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企业利润的分配(亏损的弥补)应通过“利润分配”账户进行。
(二)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
企业按照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账户,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账户。
企业按照规定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账户,贷记“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账户。
企业按照规定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时,借记“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账户,贷记“应付股利”账户。
【例4-48】沿用【例4-47】。年末,甲公司按当年净利润261 000 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当年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并决定向投资者分配利润105 000 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该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 100 元(261 000 × 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3 050 元(261 000 × 5%)。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6 1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3 05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6 100
—任意盈余公积 13 050
(2)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105 000
贷:应付股利 105 000
假定该公司以银行存款向投资者支付分配的利润。
借:应付股利 105 000 贷:银行存款 105 000
四、年末结转利润的账务处理
1、年末,将“本年利润“账户的金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
【例4-49】年末,甲公司将“本年利润”账户的金额261 000 元,全数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261 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61 000
2、年末,将“利润分配”所属明细账户的金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 【例4-50】沿用【例4-48】,年末,甲公司将“利润分配”所属明细账户的余额全数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44 150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6 0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3 050 —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105 000
经过上述结转后,“利润分配”账户的余额反映企业未分配利润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