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卡通管理办法
一卡通管理办法
(2014年1月 日试行)
一、目的:为规范一卡通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全体员工及在公司食堂消费的各类人员。 三、管理办法: (一)一卡通功能
公司一卡通具有考勤与消费功能,限于在本公司范围内使用。 (二)一卡通的使用管理 1、一卡通的办理对象
① 享受餐费补贴的公司员工(含劳务派派遣工、季节工、顶岗实习生、综合办人员)可办理一卡通。
② 外包单位人员原则上不予办理,确因业务需要在食堂长期就餐,经归口管理单位分管领导、行政科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办理。
③ 短期来公司讲学、公务、培训、访问、交流等的外来人员一律凭餐票就餐,不需办理一卡通。
2、新卡的办理
① 员工首次办理新卡,凭人事管理部门(企管科)提供的花名册统一集中办理。
② 新录用员工,凭企管科录用通知单和工作牌及本人身份证到一卡通管理处办卡。
③ 持卡人身份(如部门、职务、岗位等)变更时,应及时凭企管科出具的证明材料到一卡通管理处更新身份资料,具有双重身份的用户,也只能持有一张卡。
④所有人员在办理新卡时,需交纳押金100元(押金统一由一卡通管理员交财务保管,退卡退金)。
3、用户卡的补办和终止 ① 如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重新办卡,必须凭本人证件(工作证、身份证)申请补办,同时交纳用户卡工本费20元。
② 对于办理了调离或辞职手续的员工,必须到一卡通管理处办理退卡手续,当即终止一卡通全部功能。
4、存取款
① 每月7日前,持卡人持卡到一卡通管理处,由一卡通管理员根据本人上月考勤和餐费补贴相关规定,将餐费补贴充入卡内(新员工进厂先持现金充卡就餐,第二月补发上月餐费补贴)。
② 卡内余额不足时,持卡人可持现金在一卡通管理处充值。
③ 餐费补贴每三个月清理一次,清理时,前面三个月应该消费而没有消费的餐费补贴作为作废处理。
④ 一卡通不受理取款业务,人员离职时可将卡内余额转给他人。 5、其他相关业务 ① 卡挂失
用户卡丢失,可以直接在一卡通管理处进行挂失。 ② 卡解挂
已挂失的用户卡又被找回,持本人证件(工作证、身份证或相关证明) 到一卡通管理处办理解挂;无证解挂或已补办过新卡再要求解挂将不予受理。
③ 卡注销
卡用户持本人办卡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或相关证明)可办理卡注销。无证卡注销、代办卡注销不予受理。
④ 卡转帐
在原卡损坏或挂失7天后,持本人办卡时的有效证件,可将原卡中的余额转入新办的卡中;无证转款不予受理。
(三)一卡通消费管理
1、为方便公司食堂管理,尽可能准确按就餐人数定制饭菜,避免饭菜不足或过多导致浪费,一卡通执行定餐消费。
2、定餐具体规定:
① 早餐不须定餐,由食堂根据平时就餐人数估量定制,卖完为止。中餐、晚餐须提前一日定餐;
② 每日16:00时前,各部门统计员(或指定专人)将本部门次日定餐表交到行政科业务主办处。
③ 食堂督导员(休息时指定一名主理)每日16:00时后统计第二日就餐人数报食堂主管编制采购计划和定制饭菜;
④ 在生产一线岗位就餐的员工,执行定额消费(5元/餐),服务员
送餐到现场售餐点时,员工凭餐票(卡)购餐,服务员在定餐表中做好购餐记录;
⑤ 在食堂大厅购餐的员工,待饭堂条件成熟后可根据自己喜好、饭量选择就餐;
⑥ 临时性就餐的外来人员按8元/餐,凭餐票定额消费。 ⑦ 员工要自觉按自己所定餐类进行购买,如出现不按定餐购餐,经查属实无正当理由的,处罚20元/人〃次。
⑧ 附:《横县冠桂糖业有限公司纸业分公司定餐表》 3、其它规定
① 一卡通每天消费次数为3次,即早餐、中餐、晚餐各消费1次,不允许一次性连续消费。
② 饭堂大厅允许已报餐员工的家属持卡消费,饭堂服务员不作身份信息认定。
(三)考勤管理
1.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含劳务派遣工、季节工、顶岗实习生)。 2. 考勤依据: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进行考勤。
3. 考勤地点:公司生产区大门设3台考勤刷卡机,办公楼三楼大厅门前设1台考勤刷卡机。
4、考勤规定
① 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须在考勤机处刷卡,出差期间、病假、婚假、丧假、事假、产假、护理假等考勤按公司原有关规定办理。
② 刷卡时间:按人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的出勤时间,在上班时间前、下班时间后刷卡为有效,但下班刷卡时间超过规定下班时间的,需凭加班申请单方能认定为加班。
③ 员工出勤必须刷卡,无故未刷卡者以缺勤论处;因故不能刷卡者,应在5个工作日内内提交“漏打考勤卡确认单”,由直接主管签认后,交企管科补报出勤记录。
8、考勤纪律
①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员工出勤必须刷卡。
② 公司各部门实行二次书面考勤制度,相关规定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员工的出勤以部门书面考勤为准,但打卡考勤起到监督、核实、查询的作用。
③ 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刷卡或委托他人刷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各罚款100元/次,委托人当天记旷工,并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四、警示性条款
1.公司一卡通用户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一经发现,一卡通管理处有权予以没收或注销。
2.拾获他人一卡通用户卡应及时与一卡通管理处联系;如不上交并恶意用卡,造成持卡人经济损失或引发身份管理问题,一经查实,除赔偿持卡人经济损失外,处罚50元/次。
3.严禁涂画、分拆、损毁、破解、仿冒和伪造一卡通。此类行径一经查实,报公司按相关规定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视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电子金融系统报公安机关处理。
五、附则
1.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在实施中不断完善。 2.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行政管理科。
横县冠桂糖业有限公司纸业分公司
2014年3月1日
横县冠桂糖业有限公司纸业分公司定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