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统一登记制度断了谁的财路
房产统一登记制度断了谁的财路
2013年03月11日 11:43 中国经营网
房产统一等级制度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目的是落实物权法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3月10日在作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说明时指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样可以更好地落实物权法规定,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这条信息传达了国务院将进行机构改革并建立房产统一登记制度。这项制度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目的是落实物权法,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但是,在笔者看来,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另一个巨大好处就是使得拥有多套房产、众多不动产的“官员地主”信息完整统一显示出来。笔者不禁拍掌:登记制度迫使腐败官员的不明财产无处遁形,对房姐、房叔、房祖宗会产生巨大的震慑力。为政府严厉打击贪污腐败、治理非法侵占的非法恶劣行为提供有利的监管渠道。
我国现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不统一,不仅涉及多个部门,比如房屋与土地在不同部门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房屋则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耕地、草原、林地、海域使用权等同样也分散在不同部门,如此使得统一登记十分难以实行。另外,有的部门是垂直管理,有的是地方管理,比较复杂。恰恰是由于这么复杂的原因,使得不法分子和贪污官员有机可乘,极大助长了腐败和非法侵占现象。 当然,正是由于涉及部门和系统这么众多、复杂,所以涉及到的国家和地方行政系统需要整合。另外,笔者仔细查询了一下,发现不动产统一登记不仅涉及部门要整合,连应用到的法律也需要整合,其中包括目前的物权法、土地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草原法、森林法等十多部法律法规。也就是说,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是制定一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了事,而是要重新修订相关法律法规,重新统一安排相关部门,由以上种种看来,这是一项非常巨大、耗时的工程。
不仅如此,除了法律和行政部门需要调配,其中涉及到的员工安置也是个问题。土地和房屋登记分开进行时,两个系统已有30万的员工,再加上森林、滩涂、海域等部门,这样涉及的人员更多。若是要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这么多部门拥有大量人员如何安排?这一项项都是大问题。其中涉及到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等方面,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笔者相信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提出就是国家表明严格治理的决心,并且正在积极落实可行的政策,这真是令人欢欣鼓舞,同时让人充满期待。笔者建议若真要实现这个期待,还有几项措施需要落实:
1、 建立真实的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
既然房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那所有的监察和管理都是基于居民身份证信息出发的,如果不能避免一人拥有多地身份证信息的造假可能,就无法确保这个信息系统的可信性和真实性,更无从谈起监管和治理。所以一定要严格管理身份证登记信息,杜绝造假的机会。
2、 登记信息必须全国联网。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必须全国联网查询,只有全国联网查询,才能确保不会因为地区差异而导致信息统计不完全,也不会浪费统一登记制度和辛苦建立的系统,才能将腐败完全暴露出来,对腐败分子产生威慑作用。
3、 登记信息可以公开。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的目的就是统一登记和查询,若是保持封闭状态,就暗示可以秘密操作,那不动产的登记与否都没有任何意义,为了杜绝某些地方政府的阳奉阴违,只有登记信息可以查询,才便于公众监督,让那些过街老鼠无处躲藏。
笔者相信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操作起来是有相当大的难度,但是笔者也坚信一旦实现了这项制度为国为民都是极为有利的。房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起来后,公民的物权都有了记录,不仅会让国家的蛀虫暴露出来,其贪腐财产无所遁形,引起监管部门的警惕监督和针对性的治理,净化了国家管理队伍。同时,也会震慑那些利用职权、武力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犯罪。对公民个人而言,个人财产能受法律保护,对国家而言,治理贪腐净化队伍也有了坚实助力。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断了贪腐官员和非法犯罪的财路,保障公民利益和国家利益不受侵害。
苏与蘇 中国经营网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