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标准化目标管理制度
义务教育标准化目标责任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推进标准化建设规划》强化各类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特制定各类人员责任制度。
校长职责: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主持学校工作,依法行使决策权、人事权、财经权和招生权,接受学校党支部和教代会监督,向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作。
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发展规划,提出学年和学期工作目标,主持制定工作计划,有效调配全校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各项目标实现,并主持做好学期和学年工作总结。
三、领导学校德育工作、教学工作、体育卫生工作、安全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全校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依法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保护师生合法权益。
四、领导总务工作,不断完善教学设备设施,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和师生生活条件。
五、做好对全校教职工德能勤绩的考核工作。
六、支持学校工会和其他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副校长职责:
1.在校长领导下,具体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组织教职工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提高教师思想业务水平。
2.推动各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在分管的工作中,能够就一些主要工作提出要求,使相关部门工作都有明确的奋斗目标。
3.定期召开所属部门的工作会议,了解工作情况,经常检查总结,作出合理安排。负责考核所属部门的中层干部。
4.深入了解教师和干部的业务、思想状况,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做到用人之长,避人之短。
5.定期检查教育教学设备的教学环境,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满足教学工作的需要。
6.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经常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指导学生管理部门有针对开展教育活动。
7.认真贯彻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体育卫生工作的要求,加强卫生保健工作,提高师生的身体素质。
8.有计划地安排学生必要的生产劳动和公益活动。
9.领导教学部门搞好期中、期末工作总结,安排好各种考试,并组织进行
统计分析,不断积累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10.认真负责并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对校长负责,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情况。 教务主任职责:
一、在校长和主管教学的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教学工作。
二、根据学校工作计划,主持制定教导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实施、检查、评估和总结工作,保证学校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三、在学校领导下做好招生、编班工作,根据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主持编制全校总课表,保证学校教学活动顺利进行。
四、主持制定教学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教学常规管理和教学过程管理,负责全体任课教师的质量考评工作。
五、负责学校考务工作,做好学生学业成绩的统计、分析和评定工作。
六、领导实验室、图书室和网络教室工作,指导各教研组和年级组工作。
七、指导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抓好两课两操,组织开展各科课外实践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综合素质全面提高。
八、根据学校安排,组织召开全校学生家长会。
教研室主任职责:
一、在校长和主管教学的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教研工作。
二、组织教师进行理论学习和教学科研活动,推广教改成果,不断提高教师业务能力。
三、组织制定学校教学研究计划,编拟教学研究课题,并负责督促、指导、落实。
四、织学校各种校本教研。发现、解决教学中遇到的问题。
五、导教研组工作,搞好教研课、公开课的理论指导,组织优质课评选活动。
六、集各教研组的教研论文,并向教育科研部门和刊物推荐优秀论文。
七、学校第二课堂活动的计划、安排及总结工作。
八、学校各年级培优课教学计划、安排及总结工作。
九、各年级、各学科的学科知识竞赛活动。
十、研究新课程的实施方案,制订切合学校实际的新课程实施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
十一、对中考改革的方向和动态进行细致研究,为中考备考提供科学依据。
十二、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
工会主席职责:
一、在学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工会工作。
二、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上级工会组织要求,主持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三、负责教工代表大会工作。
四、协助学校行政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五、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组织教工参与学生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发挥教工的聪明才智,创造良好条件。
六、配合学校各部门,协商解决涉及教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依法维护教工合法权益。
七、加强对教工的思想教育和师德教育,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竞赛,不断提高教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八、办好工会文化和体育事业,关心教工生活,积极开展创建"教工之家"的活动。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政教处主任职责:
一、在校长和总支书记的领导下,主持政教处工作。
二、协助校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根据《德育大纲》的要求和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全校性德育工作的具体计划,并及时进行总结、检查。
三、协助校长选聘年级组长和班主任,指导制订年段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计划的实施,负责班主任的考核。
四、定期召开年级组长、班主任会议,学习有关教育理论,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布置政教处阶段性工作。
五、检查学生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组织法纪教育、安全教育。表彰好人好事,组织班主任做好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各类积极分子。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作出行政处分。
六、政教处设管理人员一名,协助政教主任做好以下工作:
1. 督促检查三项竞赛的落实反馈情况,指导值周班做好相应的卫生、纪律情况检查。
2. 指导学生会工作,协助团委开展学生活动。培训学生干部和积极分子,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教育活动,负责有关学生思想教育的宣传工作(如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橱窗等)。
3. 完成政教主任布置的其他工作。
七、协助校长联系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组织各班每学年召开二次学生家长会。
八、负责各类助学金的发放审批。
九、完成分管校长布置的其他工作。
团委书记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校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经常向校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报告工作。
2.主持召开学校团委会议,研究部署全校团的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动。
3.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组织开展全院性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坚持以培养具有实践经验
和创新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为中心开展工作。
4.当好“班长”,抓好校团委的自身建设,廉政勤政,深入基层,抓好团干部和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选拔、配备和考核工作。
5.负责学校团委和学生活动经费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6.负责发展本校优秀的学生成为一名合格的共青团员工作。
7.负责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