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产组织管理制度
公司生产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规范生产组织管理,确保公司生产有序进行和生产经营目标的制订与实施,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生产组织管理制度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环节工作开展的总体原则和规范,对有关专业部室、各作业部等单位的管理职责、工作内容进行规范与制约。
第三条 生产组织管理是平衡、协调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环节的矛盾,保证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的一个重要保障。
第四条 生产组织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作业计划;生产组织;生产准备;季节性工作等。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专业部室、作业部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生产部是公司生产组织管理的牵头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生产组织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向总公司生产部汇报生产情况;负责与迁安地区相关厂矿的生产组织联系协作;负责公司全面生产组织管理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进行协调组织。负责钢铁主流程大宗原燃料的平衡;负责公司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牵头组织落实生产准备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季节性工作落实。
第七条 公司各部室,负责按照生产组织相关制度落实计划管理、专题生产组织方案制定、生产准备、季节性工作、现场动态控制、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分析、反馈等工作;负责落实各种会议决定的生产重点工作和公司生产部生产管控中心下达的生产指令;负责围绕生产重点、难点、薄弱环节在现场开展专业管理工作,实现生产稳定。
第八条 公司各作业部,负责按照生产组织相关制度落实计划管理、专题生产组织方案制定、生产准备、季节性工作、现场动态控制、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分析、反馈等工作;负责落实各种会议决定的生产重点工作和生产部生产管控中心下达的生产指令;负责日常生产过程中各种生产信息的正常传递;负责作业部之间的生产组织联系协作;负责本区域日常具体的生产组织工作。
第三章 作业计划
第九条 生产部依据总公司计划、公司年度计划及产品销售计划,按季度、月度组织完成公司季度、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与实施的组织管理。包括生产过程中新产品、市场急需的产品的试制、临时生产计划的安排。具体管理工作依据《公司生产作业计划管理制度》开展。
第十条 各专业部室、各作业部按照《公司生产作业计划管理制度》落实本专业、本单位的作业计划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生产作业计划执行过程中,各单位都要立足公司全局,
服从公司的统一生产组织、平衡与协调。
第四章 生产组织
第十二条 生产组织是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生产环节进行组织、协调、联系、协作,组织各项工作的具体安排与实施。其主要内容是制订生产组织方案、生产联系协作办法和调度组织指挥。
第十三条 生产组织方案包括专题性生产组织方案和阶段性生产组织方案。
(一)、专题性生产组织方案是为解决生产经营中临时性的矛盾,紧急生产任务和其它生产方面的需要而制定的。要形成书面材料。
(二)、阶段性生产组织方案包括:季度生产组织方案;重大设备检修停产前后生产组织方案和克服自然灾害、突发事故影响的应急生产组织方案。
第十四条 总公司其他单位和公司内部各作业部之间,除了岗位作业规程、操作要点以外,为生产经营提供原燃料、材料、工具、动力能源,以及完成生产经营实施配合作业,重复出现的有规律的生产活动,要制定生产组织联系协作办法。
(一)、生产组织联系协作要遵循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服务,辅助生产为主体生产服务,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二)、生产组织联系协作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作业要求;工序间相互协作的规定和联系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