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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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是劳务用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项目部劳务用工管理领导小组组建工作,并担任第一负责人职务,组织和领导劳务用工管理工作。
2、劳务用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依法制定本企业劳务分包和 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并对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直接监督。
3、施工队长是劳务用工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企业劳 务用工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制定本项目的管理措施和办法,亲自监督本项目工资支付工作,亲自组织解决本项目的用工纠纷和劳动争议。
4、项目部应建立项目用工台账,全面掌握施工现场工作的所 有工人上岗工作情况,适时进行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对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行业务工技能、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严明纪律,严格考核。
5、进场农民工必须具备工作所要求的身体、技能条件;必须与用 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用工关系;必须接受劳动安全知识、企业和项目部规章制度、专业技术知识等培训,严禁未经培训上岗作业。
6、劳务分包纠纷解决程序:施工队长负责组织协商→企业劳务用 工管理领导小组协商→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7、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班组长组织协商→施工队长组织协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用工纠纷必须依法按程序进行解决,严禁任何一方采取违法手 段解决纠纷。
甘井子区体育新城东侧、岚岭路北侧部分宗地改造项目D区工程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