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社会实践报告--聚焦法制文明春节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级寒假社会实践报告 “聚焦法制,文明春节”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152 夏福康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寒假很快就要结束了,我们的法制工作也圆满完成了。
在2016年寒假中,学校党委、团委的领导下,班级辅导员、班长、团支书的指导下,我们的工作得到了很大的支持,南沃村的法制建设正一步步走向完善,我们成功完成了一个文明春节。岁岁年年人不同,在新的一年里,文明春节与法制工作放在首位。
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的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党的指导思想,习总书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中共中央政治局对法制工作尤其重视。我镇党委、镇政府举办法制宣传会,党员干部带头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假期前,政教处、团委向全校广大同学发出了《盐城工学院寒假实践报告》的通知,印发了社会实践活动调查表和志愿者活动登记表,并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对工作进行了认真布置。各班积极响应、认真落实,根据每班自身特点,制订实施方案,作好动员工作。
二、 紧密结合实际,多形式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1.利用有限的资源成功将法制宣传到位,有人说,年味儿,其实就是文化味儿。但是,文化实在是一个高大上的所在。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守住春节的文化味儿,需要你我身体力行的“讲文明”。这时要协调各方的关系,只有依靠规则、依靠法律。但是,目前很多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不强,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导致各行其是。从社会面上来说,普遍缺乏一种注重安全的意识与平和的心态”。3.来需要公众从心底树立安全意识、法治意识;4.来要从问题根源入手,也就是解决社会心态浮躁问题,确立一种和谐的价值取向。 在出行的路上,因小事酿成纠纷,这并非第一次出现。“航班斗殴”“地铁血战”„„类似的案件,其诱因都是一些不足挂齿的小事。“实际上,很多突发性案件,包括一些后果严重的侵犯人身安全的案件,都是一些小事引起的。在我看来,这些不文明行为已经构成违法,有的甚至已经构成犯罪,因而不能仅仅予以道德谴责,还要依法予以惩戒。”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时延安说。在华侨大学旅游学院研究人员罗景峰看来,文明出游需要道德约束,然而面对目前屡禁不止的不文明现象,法律的刚性约束是非常必要的。法律的明文规定,可以增强游客的文明紧迫感,提升游客的文明意识,让人们从心底里产生敬畏,加大违法成本,减少不文明行为。因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文明旅游相关细则是提升国家强制力保障、增加约束性的有效途径。不文明行为归根结底是由于缺乏公共精神,而不文明罚款及奖善虽然有着积极价值,但离开了公共精神的提升,无论罚款还是奖善,都难以真正
解决问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道德的自律有赖于道德的共识。 “现在我们强调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商业道德。如果整个社会缺乏共识,那么社会公德就会变得非常模糊,如果服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不及时化解有关矛盾,那么整个社会的道德边界就会非常混乱,如果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存在着严重的瑕疵,以至于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权利处于相互交叉的状态,他们也容易出现暴力行为。所以,必须重建我国的道德体系,让每个人都尊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乔新生说。时延安则认为,对不文明行为,道德教化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不过,道德的外在强制作用主要靠谴责,而现在环境使然,很多人看到不文明现象时不会去谴责,大多不愿意惹麻烦。在这种背景下,尤其是目前阶段,我倾向于运用法律的手段。通过治理不文明的违法行为来树立社会正气。此外,媒体的监督作用也不可或缺,在这方面媒体的力量是巨大的。当然,媒体在曝光不文明现象时,也应遵守法律的规定和精神”。 新春将至,大街小巷都弥漫着辞旧迎新的气息。“新年新月共新春,花红对联贴满门。”每逢春节,无论城市还是乡村,几乎家家忘不了往大门上贴一幅春联。在贴春联的同时,放烟花炮竹也必不可少。但p.m 2.5的值屡高不下。身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应少放或不放烟花炮竹。聚焦法制,文明春节。
在这次活动中,我既锻炼了自己的能力,在实践中成长,又深深地体验到了法制迷人的魅力,也深深感受到了人们对祖国、对自己的美好生活充满了热爱和希望。同时我还懂得了中国文化博大精深,需要我们不断学习与传播,历史沿袭下来的文化传统是一种文明,它是中国的象征。作为中华民族一分子的我们更应深层地去了解和探索!
这次寒假实践活动得到了学校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取得了成功。学生的思想素质也有所提高。虽然是短短的几天,但是给同学们的教育却是课堂教学所无法比拟的。实践使他们多了一份责任,多了一份文明,多了一份成熟,培养了他们的社会实践能力,促进了他们健康、全面地发展。同时,整个活动的开展也积极地展示和宣传盐城工学院积极进取、不断发展的良好风貌和“笃学格致,厚德重行”的校训。
在这一活动开展的过程中,我对法律在农村的宣传状况及其现实的实用性有了一定的认识。在法律日益普及的今天,我们依然可以在农村遇到不少关于法律的问题,其中很多正是我国普法特别是农村普法盲区,这就是农村普法调查的意义所在。在我国,人口占大多数的农民群众真正懂法的少,能用法敢用法的更少;少数精通某一类法律知识的农民,却是因为长期诉讼而不得不加以学习用以维护切身利益,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畸形的发展和进步。在如今中国法制建设的大潮中,依法治国在农村仿佛还是空荡荡的口号。在此,我想有必要谈谈自己在社会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及所思所想,希望能为法制建设尽一点点微薄之力。
(一)实践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首先,就法律的实用性这一点来说,我所遇到的问题是什么。在江浦县城发普法传单时,我们分发的是婚姻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群众大多乐意接受新的知识并为亲戚朋友传递法律知识。但我们同样面临着不解和拒绝,深层次的原因是法律在他们心目中缺乏合理的实用性。例如,就婚姻法来说,有的群众认为自己已经结婚惑离婚就用不上婚姻法了,更有甚者认为只有离婚才用得上婚姻法,因此他们抵触我们的普法宣传。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法律宣传对农民群众是不到位的,至少是缺乏实用性的,以至他们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精神实质。就如上所说的婚姻法问题,很多农民群众或许就不了解家庭暴力,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等行为是违法行为,从而导致家庭矛盾,威胁社会和谐的细胞。这种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实用性宣传的缺失惑缺乏,无疑是农村普法过程中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其次,是关于法律宣传方面的问题。黄赌毒一直是我国打击的重点,但我们在周边乡镇集市上却很容易的发现很多农民群众显然沉迷的现象,而且没有任何人加以阻止或取缔。这不由得让我们产生疑虑和忧患,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是不争的事实,但精神文明的滞后和法律意识的淡薄,无疑将衍生一系列农村问题,进而影响农村地区的稳定。同样的情况我们在江浦县城也曾遇到过,一对夫妇向我们咨询离婚的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言语中透露,夫妇俩本是令人羡慕的一对,可惜却因赌博导致感情破裂,最终走向婚姻的失败。试想如果农村法律宣传及时、到位,这种情况又如何会屡屡出现。
第三,是农民群众在看待法律的态度方面的问题。农村作为一个特定的区域,特殊的地理和人文条件下,孕育出了一套自己的潜规则。淳朴热情却又相对缺乏知识的农民群众一旦相信某些人或事对他们有利或值得去干,他们便会给以衷心的支持和拥戴。相反他们便会产生抵触的情绪,并且在农民群众中扩散开来。这也许就是农村地区老大难问题难以解决的症结所在吧!在江浦县,我们遇到一位前来咨询的老大爷,向我们咨询土地纠纷问题。看得出老大爷很无奈也很无助。老大爷似乎并不满意我们给他解释的法理知识,摇着头说这就是中国社会的弊病所在,认为这应该就是官官相互的结果。在他看来自己翻阅了各种法律条文之后,法院的不予立案理由纯属无稽之谈。看着老人家无助的眼神,听着他对时效的问题的不解和追问,我们隐隐意识到老大爷对法律的信心几乎已经丧失。交流的互动中,他曾多次提到希望我们能帮他联系媒体曝光,或者帮他联系一下去高院上访的事宜。从这个案例,我们不难看出农民群众最初都是很愿意相信法律,依靠法律的。之所以最后放弃使用法律或是另辟蹊径,是因为缺乏对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应有的了解和掌握。最终导致了维权的积极性受挫,进而产生对法律的偏见。在农村潜规则催化下扩散开来,又往往是百害而无一利,积重难返。
第四,是千百年来农民群众的很多固有观念与法制精神相悖。在江浦县的几个乡镇中我都有做这样一个调查,即女儿在亲生父母家是否有财产继承权的问题。在接受调查的中老年农民群众中,他们中的大多数认为女儿出嫁以后在娘家就不能再继承遗产,除非家里没有儿子或者女儿在家招上门女婿才行。而只有少数中青年农民群众认为女儿也应当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产生这样一种现象的原因无疑是缘于千百年来农村地区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思想。
以上是我在社会实践中所遇到的普遍问题,这也许只是三农问题中冰山的一隅。但却是普法过程中所面临的棘手问题。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解决好农民群众的普法问题,是现代法制建设进程中的重大任务,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当务之急。
所以我们要对症下药,探寻普法的新思路,以达到在农村地区普法中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所思与所想
首先,要明确的是农村普法的原则,即为人民服务原则。坚持讲求实际,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切实广泛地开展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也要强化服务观念,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使农村普法活动成为弘扬法治理念,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从而真正使老百姓知法、懂法、用法。更重要的是让他们相信法律,相信可以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让法律真正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
其次,要进一步地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继续开展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活动,及时有效地依法解决农村老大难等热点难点问题,让农民切身体验到法制的实际效果。从而使农村地区的各项事业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确保广大农民群众能够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进一步激励农民群众沿着法制建设的路线走下去,并积极参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健康发展。这样有助于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利于建立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
再次,要积极探寻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思路,为农村地区普法行动开创新的局面。一,要从改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观念着手,使农民群众愿意接受,乐于接受法律知识。在实际宣传过程中应采取农民群众最喜闻乐见、最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紧紧地贴近广大农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和思维习惯,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尽量使他们在寓教于乐中提高法制观念。二,要抓住普法的时机,针对不同的方式手段,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宣传法制应当避开农忙时节,并充分利用乡村市集或农民群众返乡赋闲这段时间进行。只有做到合理安排,才能真正有效做到从群众需要出发,服务农民,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这也是农村法制宣传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最后,要丰富农村普法教育的内容,开创更为有效的教育形式及载体。在这一方面必须健全政府的服务职能,尽快将普法宣传纳入其公共服务职能当中去。同时也要将普法教育的内容与农村地区的最突出问题相联系相结合,例如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土地承认承包纠纷以及婚姻家庭法律方面的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编写适合农村地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制宣传资料,向这些地区免费发放。也可以充分利用市县等区域性的电视台、广播站等载体普及法制信息和基本的法律知识。同时也可以组织专业文艺团体和普法志愿者深入农村地区进行汇报演出,在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导向性的基础上,使得农村地区形成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当然也应当鼓励农民群众或是民间自觉自发的宣传活动,毕竟他们是最了解农村地区的一份子。
法律,一个有些严肃的词语。常人总觉得法律是一个离自己遥远的词,其实,法律一直在伴随我们生活中的任何一个举动,任何一件小事上,人们时时刻在和法律打交道,无论生活,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如此。我国的宪法,从某种意义上,其本质就是公民权利义务的宣言书!弘扬宪法精神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法律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神圣的,谁都是不能触犯的,不论是学生、大人、国家的领导人,他们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我们每一个人在遇到种种危险时或其它事情时,都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伤害。学法用法之责任:
作为一位公民,我们应经常为自己增加法律知识,不要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走上歧途。可能会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放火,法律就约束不了我们。这是多么的无知啊!我想那些轻视法律的人是没有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的见的方式得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们的社会准则。
当今社会,有人在不断淡化法律意识,甚至有人在讨论一些传统美德是否已经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让我们呼唤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所以,我们在吸收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懂得有自制力。在面对冲突的时候,要懂得克制住自己的脾气;在面对金钱诱-惑的时候,要懂得克制住自身的贪念。只有这样,学习法律才有真正的意义。
我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当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系而言,的确存在着一些洞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然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坚决捍卫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在遵守法律的同时,我们还要努力争取自己的权利。当别人侵犯到自己的利益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法律会伴随着一个人的一生,约束着我们的行为,而我们要时时刻刻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合格守法公民。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中华人们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相关法律条例。同时还特别在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同学们,让我们首先从校规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走出校园后不仅自己始终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法律是威严的,它就像一个守护神,伴随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保护着善良的人们,也严惩了那些可恶的坏人,法律就像天空中无数的星星指引着人们走向光明的道路,提起法律,就会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
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
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没 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这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甚至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制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法律是维护公民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言行的准绳。作为当代的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
“聚焦法制,文明春节”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少放或不放烟花炮竹,尊重法制,文明春节,做一个优秀的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