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办理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具备条件及所需资料
贵州省办理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具备条件及所需资料
贵州省境内成立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一)经批准到省外开展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二)经批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三)经批准在省内市(州、地)范围内跨县域开展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
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批;注册资本在5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授权各市(州、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审批部门审批,并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备案。涉及财政出资的,应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和省财政厅备案。
在贵州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 有具备持续出资能力且信用良好的股东。
(三) 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 有资信良好、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
(五)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六)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七) 省联席会议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在贵州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向审批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 设立申请书。载明拟设立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等事项。
(二) 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 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四) 章程草案。
(五) 股东协议书,包括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六) 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以及持有注册 资本5%以上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
(七) 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八) 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
(九) 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十) 省联席会议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贵州融资担保公司允许的经营范围:
(一) 贷款担保。
(二) 票据承兑担保。
(三) 贸易融资担保。
(四) 项目融资担保。
(五) 信用证担保。
(六) 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