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签证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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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 签证记录表中填写的杆号应与杆塔明细表中的杆号一致。设计变更:注明设计变更图号。
2、 “基础型”若同一基基础四个腿基础型相同,则填写统一的基础型,反之,如四个腿基础型不一样,应按照设计分别填写A、B、C、D基础型。如:A:Xk-Z1200L12 B: Xk-Z1200L07 C:Xk-Z1200L02 D: Xk-Z1200L07。 3、日期应填写完整。例如:2009年4月19日,一般应为浇制时间之前。 4、 “坑深尺寸”栏:标准栏、检查结果栏分别填写不含垫层的基础埋深设计值、实测值。
5、 “钢筋保护层厚度”栏:检查结果栏填写偏差值,如:-2,+3等,保留正、负号。
6、 “模板支撑质量”栏:检查结果栏填写牢固可靠。 7、 “坑口、坑底清理”栏:检查结果栏填写符合要求。
8、 “根开、对角线尺寸”栏:设计值栏,填写两水平半根开值,如:AB:5006+6005 BC: 6005+5006。检查结果对照设计值栏填写实测值。
9、 监理意见栏:必须手签,填写“合格,同意浇制”。记录表签字栏,签字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可用私章代替,同时填写签发日期。表格内容及数据由质检员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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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 签证记录表中填写的桩号应与杆塔明细表中的杆塔桩号一致。例如:T1、N12等。
2、“基础型号”若同一基基础四个腿基础型相同,则填写统一的基础型,反之,如四个腿基础型不一样,应按照设计分别填写A、B、C、D基础型。如:A:Xk-Z1200L12 B: Xk-Z1200L07 C:Xk-Z1200L02 D: Xk-Z1200L07。
3、日期应填写完整。例如:2007年6月19日
4、“砼配合比”栏:标准栏、检查结果栏分别填写水泥、砂、石、水、添加剂配合比值、实测值。
5、“坍落度”栏:标准栏、检查结果栏分别填写配合比值、实测值。每个基础腿检查2次。
6、“搅拌、振捣方式”栏:检查结果栏填写机拌、机捣。
7、监理意见栏:必须手签,填写“符合要求”。记录表签字栏,签字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可用私章代替。表格内容及数据由质检员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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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 签证记录表中填写的桩号应与杆塔明细表中的杆塔桩号一致。例如:T1、N12等。 2、 “基础型号”若同一基基础四个腿基础型相同,则填写统一的基础型,反之,如四个腿基础型不一样,应按照设计分别填写A、B、C、D基础型。如:A:Xk-Z1200L12 B: Xk-Z1200L07 C:Xk-Z1200L02 D: Xk-Z1200L07。
3、 日期应填写完整。例如:2007年6月19日
4、 “立柱断面尺寸”栏:若同一基基础四只立柱断面尺寸设计值相同,则质量标准栏填写该立柱断面尺寸设计值,否则,各种立柱断面尺寸设计值应分别填写,如:A、B:1400×1400;C、D1200×1200;检查结果栏填写各立柱断面尺寸实测值。 5、 “砼表面质量”栏:检查结果栏分别填写表面平整。 6、 “整基基础扭转”栏:检查结果栏填写实测值。如左2
7、 “整基基础中心位移”栏:检查结果栏填写实测值,转角塔顺线路、横线路均填写,直线塔顺线路可不填写。
8、 “同组地脚螺栓中心或插入角钢形心对立柱中心偏移”栏:检查结果栏填写实测值。若设计为偏心基础,则检查结果栏应填写设计规定的地脚螺栓中心或插入角钢形心与现场实际的地脚螺栓中心或插入角钢形心间的距离。
9、 “基础顶面或主角钢操平印记间高差”栏:检查结果栏填写实测值。若设计有预偏要求,则在备注栏内以“A、B(或C、D)基础设计预高***mm”的字样进行说明。地脚螺栓基础按照基础顶面测量,插入式基础按照插入角钢上棱角断面测量。
10、 “基础根开与对角线尺寸”栏:对于平腿基础:设计值栏,填写设计根开值,如:AB: 10244 BC: 10244。检查结果栏填写实测值。对于高低腿基础:设计值栏,填写两水平半根开值,如:AB:5006+6005 BC: 6005+5006。检查结果按照设计值栏填写实测值。
11、 监理意见栏:必须手签,填写“符合要求,同意隐蔽。”。记录表签字栏,签字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可用私章代替。表格内容及数据由质检员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如污损严重,归档时可采用电脑打印,重新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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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 签证记录表中填写的桩号应与杆塔明细表中的杆塔桩号一致。例如:T1、N12等。
2、 按照设计图纸填写“基础型号”、“腿号”、“桩号”。 3、 施工、检查日期应填写完整。例如:2007年6月19日。
4、“钻机型号”、“钻头类型栏”、“钻头直径”: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填写。 5、桩长、孔径、标高等设计数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并按照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填写相应实测数值。
6、准确填写“钻孔时间、灌注时间、泥浆比重、沉渣厚度、砼距孔口、实灌量”等现场施工实测数据,确保真实、可靠。
7、“水泥、砂、石”栏:检查结果填写符合规范要求。
8、“主筋规格及数量”栏:填写如5φ28×00000(“5”是主筋数量;“φ28”是主筋规格,应分清I或II级钢;“00000”是主筋长度)
9、“桩深”栏:一般情况下,可填写基面高程以下的桩深设计值和实测值,对于高桩连梁基础,应填写天然地面线以下的桩深设计值和实测值。 10、“桩径”栏:填写桩径设计值和桩径实测最小值,保留3位小数。 11、“充盈系数”栏:质量标准栏内计算体积填写“**.**”,**.**为基面高程或天然地面线以下的桩体积,实际灌注量和充盈系数均保留2位小数。 12、“钢筋笼制作”栏:应另附钢筋制作清单在记录后,标明设计值和实测值。 13、监理意见栏:必须手签,填写“经复核,数据正确,同意进入下道工序。”。记录表签字栏,签字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可用私章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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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 签证记录表中填写的桩号应与杆塔明细表中的杆塔桩号一致。例如:T1、N12等。
2、 “基础型号”若同一基基础四个腿基础型相同,则填写统一的基础型,反之,如四个腿基础型不一样,应按照设计分别填写A、B、C、D基础型。如:A:Xk-Z1200L12 B: Xk-Z1200L07 C:Xk-Z1200L02 D: Xk-Z1200L07。 3、 日期应填写完整。例如:2007年6月19日
4、 “立柱、承台、连梁断面尺寸”栏:按照设计图纸填写立柱、承台、连梁断面尺寸的设计数值,在相应位置填写实测值。
5、“地脚螺栓与钢筋规格、数量”栏:检查结果栏填写实测值。 6、“焊接钢筋位置”栏:填写符合设计要求。
7、 “基础半根开及半对角线尺寸基础根开与对角线尺寸”栏:填写两水平半根开值,如:AA':5006 A'B: 6005。检查结果按照设计值栏填写实测值。 8、 “监理签字”栏:由监理工程填写必须手签。
9、 监理意见栏:必须手签,填写“合格,同意浇筑”。记录表签字栏,签字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可用私章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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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导线液压)签证记录表
工程名称: 线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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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 工程名称写标准全称;监理部名称写全称,与公章对应。 2、 杆号及压接管型号根据设计文件填写。 3、 压接数据均以实测为依据。
4、 质检员、压接人签名及监理意见必须手签。 5、 其余填写见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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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地线液压)签证记录表
工程名称: 线路工程
填写说明:
1、工程名称写标准全称;监理部名称写全称,与公章对应。 2、桩号及压接管型号根据设计文件填写。
3、地线分左、右(根据普通地线布置在线路前进方向上铁塔左侧还是右侧确定);线别若只有一根全填为1,若有多根,面向大号侧从左向右分别填写1、2、3等。
4、压接数据均以实测为依据,若不存在铝管者,铝管部分空下,用“由左下斜向右上”的线划掉。
5、质检员、压接人签名及监理意见必须手签。 6、其余填写见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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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接地线埋设)签证记录表
工程名称: 工程
填写说明
1.工程名称:工程全称,与设计文件一致; 2.监理部:与监理部公章一致; 3.桩号:与设计图纸桩号一致;
4.项目部专职质检员、施工队质检员、日期:手签; 5.表格内容及数据由项目部质检员填写,应手签; 6.检查结果栏内实测数据应真实有效。
7.接地简图应与现场情况相对应;部分接地型式有可能不尽符合本简图,应根据设计情况进行填写,如只有框线没有放射线的接地只标注各边框线长,放射线长均标注为0;必要时可对简图进行适当修改。 8.质检员签名及监理意见必须手签。 9.季节系数×实测值=实测电阻
10.监理意见栏:必须手签,填写“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同意回填”或填写不符合回填的项目内容。记录表签字栏,签字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可用私章代替。
11、当设计为8条射线时,用表中图示;当设计4条射线时,红色标示处可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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