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定
1、电、焊工必须经专门的技术、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
2、作业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不得束在裤腰内,应扣好钮扣;工作服和工作鞋不应受潮。在潮湿地方工作时,应穿胶鞋和用干燥木板垫脚。
3、禁止焊接有液体压力,气体压力的容器或带电设备。
4、对于存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的容器,焊接前应先用蒸气和热碱水冲洗,并打开盖口,确保容器清洗干净后方可焊接,密封的容器不准焊接。
5、在容器或容器状设备(如破碎机)内工作,应有人监护,注意通风并及时把有害烟尘排出。严禁将漏乙炔气的焊(割)炬及乙炔胶管携带到此类地点作业。
6、启动焊机前,应检查电焊机外壳接地是否良好。
7、当电焊设备与电路接通时,人体不可接触带电部分;检修时要先切断电源。
8、焊接导线必须绝缘良好,切勿将导线放于电弧附近或烧红的焊件上,注意避免导线被焊件压坏。
9、焊钳手柄应有良好的绝缘,焊接时应带干燥手套。
10、更换焊条时,禁止身体接触在通电的焊件上。
11、在夜间或较暗处工作,应采用36伏照明灯。
12、电焊机空载电压应在60-90伏之间,交流电焊机应装“防触电装置”。
13、禁止在储有易燃、易爆品的场所或仓库附近焊接;在可燃物品附近焊接时必须距离5米以外,露天焊接时,必须设置挡风装置,以防火星飞溅引起火灾;雨天和风力五级以上不宜在露天焊接。
14、在高空焊接时,应佩戴安全带,下方不得站人,焊件下方须遮板,以防火星落下引起火灾或灼伤他人。
15、每个氧气或乙炔减压器上只允许接一把焊炬或割炬。
16、电焊机的安装、检查和维修应由电工进行,电焊工不得私自拆修。
17、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接近热源和爆晒,与明火应保持100米以上距离(现场若有隔离板,与明火距离缩至5米);气瓶严禁受到撞击,吊运时要用吊笼装运;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应留有0.1-0.2MPa余压。
18、氧气瓶严禁沾染油污。
19、乙炔瓶必须直立置放,减压器输出口必须安装乙炔回火装置。
20、氧气瓶与乙炔瓶应分开存放,两者相距应保持米以上。 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安全操作技术规则
1、配备专职人员操作;
2、在主梁跨中安装吨位牌;
3、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在桥架和小车上;
4、切断电源才允许检查和维修起重机;
5、禁止在起重机上抛投物品;
6、禁止吊运物品从人头上方通过;
7、吊运液态及重要物件需先检查制动器是否绝对可靠;
8、不允许两个吊钩同时提升两个物件,每个吊钩在单独工作时均只能起吊重量不超过额定起重量的物件;
9、每年必须对起重机进行定期全面检查,结果记入设备档案;
二、电气设备检修安全技术规则
1、电气控制设备只允许专人进行维护;
2、导线有裸露或护罩不全不允许使用起重机;
3、检修时,只允许使用36V以下照明设备;
4、必须带电检修时,一定要有绝缘保护措施,并有专人进行监护,发生危险及时断电;
5、所有通电设备必须有接地措施;
三、
司机职责
1、熟悉起重机设备的操作方法和保养规则;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技术规则;
3、在主开关接电前检查所有控制手柄是否在零位;
4、开动前必须先发出警报信号;
5、必须与地面挂钩工紧密配合,必须听从他指挥,其他任何人指挥不准听从;
6、不准用起重机斜拉或拖动物品;
7、起重机或小车运行接近极限位置必须减速慢行;
8、起重机不允许经常打反车制动,因反向制动对机械部位损
9、电源电压显著降低时不准开动起重机;
10、起重机吊有重物或所有控制器没有拉到零位,司机不得离开司机室;
11、工作完毕后司机必须拉开总电源和断开电锁;
12、认真记好工作记录,并将操作中发现的故障向上级部门及接班司机通报;
13、司机离开起重机前必须将起重机停放在规定的位置; 四、
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 置进行检查,如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开车前必须鸣铃报警,操作中接机进人时,必须有铃声或 报警;
3、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
对紧急停车信号,
不论何人发出,
都应立即执行;
4、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方可以闭合主电源,如 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方 可闭合主电源,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 于零位;
5、操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 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6、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
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五、安全技术要求
(一)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1、需起吊的物体重量不清,如起吊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 体及其它斜拉、斜吊的操作等;
2、起重机的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 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 达到报废标准等;
3、捆绑、吊挂不牢或因不平衡而使重物可能滑动,重物棱角 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4、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二)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
1、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2、不得在有载荷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3、吊运时,不得从人、运行设备或任何其它贵重物品上方通过;
4、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或检修;
5、所吊物体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 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6、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7、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情况下,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三)起重工一般安全要求:
1、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
2、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应小于120度,以免吊挂绳受 力过大;
3、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4、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其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5、进入悬吊重物安放位置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承装置;
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驾驶规定
1、驾驶时必须精力集中,不可麻痹大意,严禁酒后或疲劳驾驶。
2、行驶前,应检查锁紧装置并将料斗锁牢,不得在行驶时掉斗。
3、检查燃油储油量,油管、水管、排气管及各附件有无渗漏现象。
喇叭、车灯等是否正常。
4、检查车轮螺栓紧固程度及各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值。转向及制动系统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5、行驶时应从一档起步。不得用离合器处于半结合状态来控制车速。
6、上坡时,当路面不良或坡度较大时,应提前换入低档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转弯时应先减速;急转弯时应先换低挡。
7、翻斗车制动时,应逐渐踩下制动踏板,并应避免紧急制动。
8、通过泥泞地段或雨后湿地时,应低速缓行,应避免突然换挡、制动或急剧加速,且不得靠近路边或沟旁行驶,并应防侧滑。
9、停车时,应选择适合地点,不得在坡道上停车。冬季应采取防止车轮与地面冻结的措施。
10、严禁料斗内载人或其他人员坐在翻斗车司机身边。料斗不得在卸料状态下行驶或进行平地作业。
11、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在十字路口或其他看不见的地方,减速慢行,料斗内所装货物不得遮挡驾驶员的视线。
12、内燃机运转或料斗内载荷时,严禁在车底下进行任何作业。
13、操作人员离机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拔下车匙并退挡,以防外人随意启动车辆。
14、作业后,应对车辆进行清洗,清除砂土及混凝土等粘结在料斗和车架上脏物。
15、严禁超载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