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中小学小课题研究指导意见
潍坊市中小学(学前)小课题研究指导意见
(试行)
为落实潍坊市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促进我市教育科研工作持续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将我市教育科研向更深层次推进,引导学校教研组的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把科研与教研、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小课题研究对教育教学的促进作用,努力实现“轻负担,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新生态,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题要求
1. 选题基本原则。小课题选题本着符合国家教育政策、融合区域教育重点工作、立足自身发展需求的原则,坚持问题即课题、行动即研究,注重时代性、独创性、科学性、实效性、可行性。
2. 选题基本要求。小课题选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是针对性强,即问题是本学科、本班、本校的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在教中研,研中教,研究成果体现在教育教学的改进上,突出实效性。二是切入口小,即从小事、小现象、小问题入手研究,贴近教学,贴近现实,但问题必须具有普遍意义,是个“类问题”,能由点及面,实现推而广之,可以围绕问题持续深入研究。
3. 选题范围。小课题研究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在自己的学科课堂教学和德育(含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践中自主确定课题。
二、研究过程
1.方法灵活。即没有固定的研究模式,没有强制的操作流程,流程简化,方法简便(例如:教改小实验、问卷调查分析、教学案例研究、学生个案研究等),做到时时都可以开展,处处都可以进行。
2.周期短。时间依研究内容而定,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3.课题组规模小。课题组研究成员一般为1—3人,不超过3人,可以是个人课题,也可以是小组课题, 小课题主持人必须是该小课题的研究实践者。
4.立足教学实践,致力于行动研究。随时调整、补充和完善研究中形成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并接受教学实践检验。做好资料积累与整理,如调查问卷、问题台账、学习笔记、校本研修记录、教育案例、活动图片、研究报告等。
三、日常管理
1. 建立分级管理体系。各学校要建立校级小课题,学校教研科研部门要加强对校级小课题的日常调度与管理。各县市区要成立由教研员、骨干教师等组成的各级学术委员会,承担小课题研究的立项审批、专业引领、过程指导和课
题鉴定等事宜。加强“市教科院--县市区教研室—学校教科室—教研组—研究教师”的教科研体系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教育科研管理体系。市教科院将对各县市区小课题研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交流评价。
2. 明确小课题研究流程。引导教师人人梳理、筛选教育教学中的真问题、小问题,以此确定研究课题,并申报立项。形成“梳理问题—申报课题—开展研究—效果评估—经验共享”的工作流程。
3. 强化课题研究过程管理。建立课题研究的常态推进机制,一是加大科研资金投入,使课题研究、学习培训、资料配置、成果梳理等经费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加强校本研修,将小课题的问题研究与日常教研活动有机整合,并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平台,探索网络过程管理和成果呈现的机制。三、是坚持宽进严出,要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过程性资料、课题组集体展示答辩、学生问卷调查等效果评估手段,确保科研成果的实效性。
四、评估激励
1.组织专家鉴定评估。市教科院聘请相关专家对推荐到市教科院备案的小课题进行鉴定和评估,拟定于2016年4月份进行中期评鉴,2016年6-7月份进行终结性评鉴。并对优秀小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表彰奖励。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市政府教学成果奖评选。未得到市教科院表彰奖励的由各县市
区按照县市区小课题管理办法处理。
2.建立成果推广应用机制。搭建不同层面的课题成果推广平台,对优秀小课题研究成果,采取会议推介、网络推介、报刊推介等多种形式予以推介。
3. 表彰小课题研究先进学校。市教科院将对小课题研究工作成效显著的学校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