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寄生虫语宿主的相互关系
论寄生虫语宿主的相互关系
中国医学科学院寄生虫研病究所许隆棋论寄生虫与宿主的相互关系
摘要
关键词
一种生物,需要暂时或永久地寄生在另一种生物体内或体表,才能获得维持生活的营养,同时还可给被寄生的生物带来损害,这两种生物间的关系就是寄生关系。被寄生的一方称为宿主,寄生的一方叫寄生物,寄生物有植物,有动物,动物性寄生物称为寄生虫。两种生物间寄生关系的建立,是在漫长的生物演化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了解寄生现象的本质和寄生关系双方的相互影响,是认识寄生虫病发生发展,规律的基础,而且对寄生虫病的防治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寄生关系的双方存在着矛盾斗争
在外界环境影响下,寄生虫与宿主之间,自始至终都存在着损害与抗损害的矛盾斗争。寄生虫对宿主的损害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是夺取宿主的营养,如蛔虫以小肠内消化或半消化的食物为食。疟原虫寄生于红细胞内,红细胞内的血红蛋白就是一个丰富的氨基酸库,对疟原虫的生长发育起着重要作用。钩虫是以血浆和肠粘膜为主要食物,另外,由于钩虫借吸血从氧化血红蛋白中获得氧气,还能造成宿主失血,每条十二指肠钩虫每日引起的失血量约为0.14~0.4毫升。因而寄生虫的虫数愈多,宿主被夺取的营养也愈多,可引起营养不良、贫血等。第二,寄生虫可以给宿主造成机械损伤,使所在器官生理功能出现障碍,例如蛔虫可以堵塞肠道或胆管引起肠梗阻和胆管炎,猪囊虫、肺吸虫寄生在人脑,压迫脑组织能出现癫痛发作,丝虫寄生于眼部,可造成视力减退或失明。第三,是寄生虫的代谢产物以及分泌物,对宿主有毒性作用,如绦虫的分泌排泄物可能影响到宿主的造血功能而发生贫血,一般认为急性血吸虫病所表现的严重症状,可能是由于成虫突然排出大量虫卵,而引起的强烈肉芽肿反应所致。
然而,寄生虫的寄生生活,并不是象字面上所意味的那种“既舒适又容易”的生活。寄生虫无论是在入侵宿主时,还是在入侵后向寄生部位移行过程中以及以后的生长发育过程巾,都要遭受到宿主的抵抗。宿主的这种抗损害斗争是通过机体的防御机能来实现的,它的主要表现是非特异性免疫与特异性免疫。一个健康的宿主拥有许多天然的非特异性的免疫手段。寄生虫经皮肤钻入时,必须首先克服皮肤的屏障作用,弓浆虫(弓形体)可以通过皮肤上的伤口感染,但不能通过健康皮肤。胃是某些寄生虫进入消化道的关口,如痢疾阿米巴滋养体通过胃时,可被胃酸杀死,胃肠道的节律性蠕动不仅可以把食物残渣排除,而且也可以把寄生在肠内的原虫以及寄生虫的代谢产物排出体外。人体内的单核吞噬细胞和中性粒细胞的吞噬作用,也属于非特异性免疫。
寄生虫侵入人体后,体内还可产生特异性的防御物质抑制虫体的生长发育,并使虫体更易被细胞所包围、吞噬以至消化。例如人体初次感染的血吸虫,一旦成功地在人体内寄生后,能使人体产生一种对抗再感染的免疫力,这种免疫力虽不能消除体内已寄生的成虫,但却能使再感染的虫体存活的数目减少,产卵的数量明显下降。疟原虫感染也可以引起带虫免疫,即当临床发作停止后,在体内疟原虫的数目维持在低水平情况下,对重复感染具有免疫力。而黑热病治愈后,可以获得终身抵抗再感染的免疫力。宿主抗钩虫的免疫力一旦产生,钩虫就开始间歇地被排出,在一年内,叨厂可以从宿主肠腔排出来。
二、影响寄生虫或宿主的一些有关因素有两重性
我们对影响寄生虫或宿主的有关因素的认识,只有从寄生关系双方的相互联系、相互矛
盾中考察,才能获得全面、正确的理解。
宿主受寄生虫刺激所引起的免疫反应,一方面有利于机体清除“异物”,免遭其害;另一方面又给人体带来有损害作用的变态反应。例如血吸虫病肝硬化是虫卵引起宿主的肉芽肿反应和纤维增生反应所造成的,而肉芽肿的形成就是变态反应的表现。血吸虫尾勤侵入人体后,在人体内移行期间,可以使宿主出现发热、尊麻疹、哮喘等全身性变态反应现象。
寄生于肠道内的原虫和寄生于肠道、肝、胆管等处的蠕虫,适应于氧分压低的环境,主要靠无氧代谢的糖酵解来获得能量,虫体内过氧化氢酶非常稀少;而当肠道内突然氧分压增高,就进行有氧代谢,在需氧脱氢酶作用下,可蓄积大量有毒的过氧化氢,使虫体中毒致死。另外,虫体进行无氧代谢时所排泄的有毒物质,如果蓄积起来,也会使虫体中毒死亡,因此,比起自生生活机体,寄生虫在宿主体内进行无氧代谢似乎对虫体生存不利。但是虫体无氧代谢所排泄的有毒物质,不断被宿主所排除,结果使寄生虫比自生生活机体处于更有利的地位。
三、寄生关系的双方既相互斗争,又相互适应
寄生的基本特征,在于寄生虫所需要的特种环境,并在于寄生虫对于向它提供环境的宿主的各种防御机能所具有的抵抗力。寄生虫要向宿主索取营养,同时又给宿主带来程度不同的损害,看来寄生虫也“不宜于”给宿主以过多的损害,因为宿主的毁灭,就意味寄生虫失去生存条件。寄生关系的维持说明二者是既相互斗争又相互协调的。
血吸虫感染可以刺激宿主获得伴随免疫,而活虫是引起伴随免疫的主要因素,这种免疫可以抗新侵入的童虫,而不抗初次感染的老虫,这就避免了宿主体内虫子过多及宿主的死亡。
寄生虫既受到宿主免疫反应的排斥,又能维持一定数量的虫体寄生于宿主体内,这是因为在反复斗争中,寄生虫可以改变抗原性质或获得宿主抗原的遮蔽,从而逃避了这种排斥。例如血吸虫的成虫能长期居住在宿主的肠系膜血管内,尽管浸泡在含有抗体的血液中,但常能以宿主的抗原成分附着在体表,从而遮盖了虫体的免疫特性,保护虫体逃避了宿主免疫力攻击,使该虫得以在宿主体内继续寄生侵害。据有些资料推断,血吸虫可在人体内存活20~30年,说明其与宿主的关系达到了一定的稳定程度。
在长期反复斗争中,为了适应寄生生活,寄生虫的形态机能也发生了改变。长期寄生生活所引起的营养关系变化,导致了许多寄生虫的消化器官简单化或完全消失。但因寄生虫生活史很复杂,不论虫卵或幼虫要从一个宿主进入另一个宿主并生长发育,都要经历许多困难,其中许多寄生虫个体常遭毁灭,这对寄生虫的生存和繁衍后代极其不利,为了适应这种复杂生活,作为补偿,寄生虫的繁殖能力大大增强,例如绦虫生殖器官就很发达,但它没有消化器官,是依靠体表直接从宿主的肠道中吸取营养,所腾出的位置全部被生殖器官所占有。据估计,牛带绦虫每年可产卵15xlo7个,多出本身体重约300倍。不可否认,在寄生虫的种族发生过程中,也有很多寄生虫因为对宿主的适应力不强,而被无情地淘汰了。
总之,寄生虫与宿主的相互关系非常复杂。寄生虫要向宿主索取营养,而回赠给宿主的却是程度不同的损害。寄生虫要“试图”制服宿主,在宿主体内生长发育,而宿主则要“力图”抗御寄生虫,减轻或消除其为害。宿主受寄生虫刺激所引起的免疫反应既杀伤寄生虫,又损害宿主本身。一方面宿主的免疫反应排斥寄生虫,另一方面寄生虫又可以通过伪装遮蔽,而逃避这种排斥。寄生虫和宿主的反复斗争,结果既使宿主发生病理变化,又导致寄生虫形态机能的相应改变。
寄生虫与宿主间的损害与抗损害斗争,在寄生虫一方表现为对寄生生活的适应能力,在宿主一方则表现为对寄生虫的防御能力。当宿主的防御能力强于寄生虫的适应能力时,寄生虫就被排斥或消灭;当寄生虫的适应能力超过宿主的防御能力时,宿主就发病,当二者能力处于某种平衡状态时,寄生虫保持一定数量在宿主体内寄生,而宿主虽有一定的病理改变,但一般不呈现明显临床症状。然而这三种情况不是固定不变的,„常相互转化,这除了受外界环境影响外,主要取决于寄生虫和宿主的生理状态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但是无论是宿
主对寄生虫的影响,还是寄生虫对宿主的影响都是多方面的,而且经常是综合性地作用于对方,并且在许多情况下又是互为因果的。
从以上分析看来,澳大利亚寄生虫学家W·P.罗杰斯对寄生属性提出的一种新颖解释,有一定道理。罗杰斯认为山,寄生虫可以影响其环境的有利或不利特点。作为一隔离系统,宿主与寄生虫复合体可以示如下式:宿主井寄生虫的环境井寄生虫。虽然并非所有起因于宿主的环境中的变化均能影响寄生虫,反之也是如此。但在系统中将存在有大量的反馈,较比在大多数自由生活系统中,连结得更为紧密。在寄生虫与宿主间的关系中,负反馈将造成宿主与寄生虫生存的稳定条件;正反馈将导致宿主或寄生虫的死亡。因此,宿主与寄生虫关系中的负反馈系统,对于寄生虫可能具有选择性价值。
参考资料
〔1〕贾晏卿译:寄生属性,科学出版社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