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交易基金
证券交易所交易基金
证券交易所交易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s ,ETF ),又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是一种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代表某一股价指数或股票组合的开放式基金。ETF 采取被动投资策略,以复制和追踪某一市场指数为目标,并以相应的股票作为实物担保,通过充分的分散化投资和消极管理方式降低非系统风险和交易成本,以取得市场平均收益水平,并将ETF 分割为众多较小的投资单位以代表投资者受益权的金融衍生产品。投资者通过购买ETF ,即可模拟某一指数或某一精选组合的价格表现进行投资,因此具有指数基金的特点。
ETF 是近20年在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证券市场迅速崛起的一种金融产品。1990年,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推出了世界上第一只ETF 基金TIPS ,1993年美国第一只ETF 基金SPDR 诞生,其后在美国获得迅速发展。设计ETF 的初衷是试图将传统的开放式指数基金在二级市场上直接交易,并且是随着组合交易及程序化交易技术的发展、完善而出现的。组合交易和程序化交易技术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出现的一种新兴技术,它是指投资者可以下达一个单一的交易指令,一次性完成一个投资组合(通常包括标准普尔500的所有成分股票)的买卖。这种组合交易技术的出现,不仅为大额交易者节约了交易时间和成本,也为ETF 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ETF 是以某一特定股价指数为基准指数,以一篮子特定价值的股票组合为基础而设立起来的。按照ETF 是否跟踪特定指数,可以将
它划分为指数型和包裹型两种。指数型ETF 以跟踪某一指数为目标,包裹型ETF 不以特定指数为标准,由产品设计者选择特定股票组成投资组合为目标。
ETF 的发起人是基金产品的创始人,一般由大型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担当。发起人选择某一具有市场代表性的指数,模拟该指数的成分股及其权数建立股票组合,交付受托人托管后形成的信托资产,并以此为实物担保向投资者发行ETF 。受托人一般为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人受发起人委托托管和控制股票信托组合的所有资产。
ETF 的重要特征在于它的双重交易机制,即为投资者提供了两种不同的交易方式:一方面可以在一级市场交易ETF ,即进行申购与赎回;另一方面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ETF ,即在交易所挂牌交易。在一级市场,ETF 的申购和赎回都规定了数量限制,即一个构造单位及其整倍数,而且使用的不是现金而是股票。申购时,投资者买入一组与ETF 目标指数在种类和权数上相同的股票,将它们交付给ETF 的托管人,托管人在交割后将相应数量的ETF 交付给投资者。赎回时,投资者将ETF 的基金单位交回给托管人,换回一篮子股票而不是现金。由于ETF 在一级市场申购赎回的金额巨大,而且是以实物股票的形式进行大宗交易,因此只适合于机构投资者。ETF 的二级市场交易是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进行的。机构投资者可以将申购所得的ETF 构造单位进行分解并通过经纪商向个人投资者提供ETF 份额。ETF 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与其资产净值非常接近,一般不存在大
的折价或溢价。这是因为,ETF 的二级市场价格与其资产净值背离时,套利者就会利用双重交易机制在一二级市场间进行套利交易。具体而言,当ETF 二级市场价格低于其份额净值,即发生折价交易时,大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低价买入ETF ,在一级市场高价赎回,再在二级市场出售股票而实现套利;当ETF 二级市场价格高于其份额净值,即发生溢价交易时,大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买入一篮子股票,在一级市场按份额净值转换为ETF ,再在二级市场高价出售ETF 而实现套利。套利使ETF 的二级市场价格很快恢复到它的净资产值附近。ETF 避免了类似封闭式基金二级市场价格大幅折价的现象,可克服了开放式基金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弱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