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 堂 教 学 评 价 中 遇 到 的 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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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堂 教 学 评 价 中 遇 到 的 问 题
阜康市厦门实验小学 吕迎娣
评价,《辞海》是这样解释的:对事物的价值作出判断。因此,音乐教学评价是对学生音乐学习领域中的价值进行判断。作为一名小学音乐教师我在音乐教学评价中有一些让我困惑的问题希望大家能给予宝贵的建议和指导。
一、音乐考试是考查学生学习、教师教学的一种有效依据,不仅考试的内容是统一的,而且考试方法也是单一的。这样的考试很少考虑学生的个性差异,使一部分学生的成绩出现偏颇,甚至会让学生产生消极厌学的情绪。我在评价方式上大胆改革,评价前开展“露一手”新年音乐会“我是小小编剧家”等活动,让学生各显神通。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丰富多彩的音乐考核活动中,在不知不觉中接受考试。这样的考试途径多样化,不仅可以全面了解学生,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而且促进了学生个性的发展,让学生体验成功的快乐。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我发现效果并没有我想的那么好,表现好的也总是音乐课上的优秀生们,没有充分的调动起多数学生的积极性。
二、评价方式按主体不同可分为自评、互评、师评。新课程改革大力提倡学生自评、互评。在平时课堂中,我们都已经意识到评价不再单单是老师的事情,学生们的评价也变得举足轻重。然而我们的孩子(尤其是低年级的儿童)能力有限,让他们去评价自己和别人相当困难。
经验的不足、评价语言的缺乏,造成生评的准确性和方向性有误,而难以突出其优势;再则同学之间的评价的客观性也容易受到挑战,互相贬低、“知其好,而不知其所以好”的评价不但不能使彼此共同进步,反而很可能造成自我评价标准的迷失。真不知道怎样做才能让学生的评价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