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场地租赁合同
学校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利共赢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租赁场地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场地
乙方租赁甲方的房屋办学,共 间教室和家长休息室,甲方保证房屋质量良好,无安全隐患;
二、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共计 年,每周二或周三晚上。
三、租金与支付方式
本合同租金实行按季度支付制,租金标准为 /晚 ,18:00以后时间段(含水电费等各项费用);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甲方开具收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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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乙方因业务需要,需增加租用教室的,每间教室按 /晚 ,18:00以后时间段,(含水电费等各项费用)增收;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场地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并保证乙方在使用时,无其他方使用。
2、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应向第三方透露乙方的活动内容。
3、甲方如遇特殊情况,单次不能正常提供乙方教室使用时,需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应按照义务开展各项活动,自觉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如乙方在使用教室期间造成教室内物品损坏,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维修及费用承担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如甲方停止对物业的租赁,甲乙双方有权提前一个月提出终止合同,租金以实际已租用时间为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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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甲方多次连续因事不能租用场地给乙方,双方可以协商提前终止合约。
3、如乙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3、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
八、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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