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外来文件管理规定
××公司外来文件管理规定
1. 目的:
1.1 对外来文件进行识别,并控制其分发,防止误用; 1.2 确保客户所提供的相关文档得到适当的管理,保存及保密。 2. 规定适用的范围:
2.1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从外部获得的文件;
2.2 客户所提供的图纸规范、标准书、技术数据或国际标准等相关文件均属于“外来文件”的范畴之内。
3. 外来文件管理的主要内容:
3.1 对本公司所有部门所获取的外部文件进行识别、更新等过程进行控制。 4. 定义:
4.1 外来文件:非本公司范围内产生的文件称之为外来文件。 5. 外来文件的类别
5.1 与公司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国家、行业强制性或推荐性标准;
5.2 与公司产品相关的国际、国内、行业、其它企业标准等,如技术标准,产品标准等; 5.3 顾客提供的与产品相关的技术、质量等标准及技术准则,如图纸、技术规范等; 5.4 相关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工具书等。 6. 外来文件的管理规则
6.1 保存期限:外来文件永久保存,随时更新; 6.2 编号规则:以外来文件名称为索引,不设内部编号; 6.3 使用方式 :
6.3.1 直接引用(如客户图纸);
6.3.2 转换引用 (如产品标准,接收准则等); 6.3.3 参考(如工具书,体系标准)。 7. 职责归属
7.1 综合部是外来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部门对外来文件进行识别后,交由综合部管理;
7.2 技术部统一负责对外来的技术标准进行识别; 7.3 品质部统一负责对外来的法规规范进行识别。
7.4 综合部对不属于7.2、7.3所规定的外来文件进行识别。 8. 外来文件管理流程
8.1 外来文件的获取:
8.1.1 公司各部门可能通过如下渠道获取相关的外来文件:
8.1.1.1 国家、省、市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 8.1.1.2 各种会议、专业报刊、杂志、出版社; 8.1.1.3 互联网、电话传真。
8.1.2 各部门获取的外来文件应及时进行筛选确认,并正确传递给相关管理部门及董事会。
8.1.3 公司所获取到的外来文件,无论邮寄或传真均需先检查是否有缺页、模糊不清或破损情况发生,若有则由接收部门与文件源联系,并要求重新作业。
8.2 外来文件的识别:
8.2.1 文件接收者在接收到外来文件(电子版/书面版)后,提交相关职责部门,由职责人员对文件有效性和适宜性进行识别评审,如技术标准、图纸等需提交技术部确认是否为
最新版,是否可依照执行;产品检验、接收标准需提交质量部确认是否可执行。
8.2.2 技术部技术标准、图纸的识别:
8.2.2.1凡是购买、赠送、发放的与本厂产品有关的技术标准,收到后应移交到技术部进行识别;
8.2.2.2 识别标识的有效性,应对标准的发布实施年份进行识别,是否是最新的有效版本;
8.2.2.3 对标准中的条文进行识别,应识别哪些条款是适宜的。 8.2.3 品质部对法规规范的识别:
8.2.3.1 凡是国家颁布的与产品质量和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收到后应移交到品质部进行识别;
8.2.3.2 品质部对收集到的法规规范进行识别,识别其应实施的部门、范围。 8.2.4 综合部对政策文件等的识别:
8.2.4.1 凡是上级颁发的文件、通知,收到后统一移交到综合部;
8.2.4.2 综合部对收集到的文件进行识别,按文件重要程度分别呈报给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签批;
8.2.4.3 综合部根据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签批意见,分送到相关人员进行传阅。
8.3 外来文件的提交:
8.3.1 技术部、品质部对外来文件识别后,将适宜存档的外来文件正本及清单递送给综
合部存档。综合部对外来文件识别后,将适宜存档的外来文件正本及清单与技术部、品质部递送的正本及清单统一存档。各部门提交文件的评审人员应在《外来文件清单》(附件一)上签字确认;
8.3.2 技术部、品质部及综合部对外来文件识别后,对认定为不适宜存档的外来文件,
由文件接收者或职责人员与文件来源处及时沟通,进一步确定文件的可执行性,如再次确认文件不适宜归档,应在综合部报备并在《外来文件销毁记录》(附件二)上签字在后销毁;
8.4 外来文件的转化:如果需要将外来文件转化为内部标准,则职责人员需要将其进行
转化,转化时视紧急、难易程度而定,一般应在一周内完成,转化后的内部文件经内部审批、签字后提交综合部。
8.5 外来文件的发放:对需分发的外来文件,由综合部报请管理者确定分发范围后发放。
接收者与发放者需要在文件的发放与回收阶段在《文件发放、回收记录》(附件三)上签字确认。外来文件的发放应尽量提供文件副本。
8.6 外来文件的更新:涉及到更新的外来文件,在发放新版本外来文件的同时,应及时
回收作废文件。对外来文件合订本不能收回时,应在目录和正文中加盖作废字样。
8.7 外来文件的查询: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可先到文件识别部门查询识别记录,然后到
综合部查阅文件正本或副本。 9. 外来文件的保存
9.1 使用部门须对外来文件作适当管理、保存、保密,并保持最新版本。
9.2 文件如有损坏,遗失或不堪使用时,由使用部门视实际需要向综合部申请,由综合
部向文件源申请补发。
9.3 外来文件版本变更依客户提供变更为准,ISO国际标准变更由综合部每六个月询问
一次。 10. 备注
10.1 未经许可,禁止向外界泄漏外来文件,包括已归档、未归档及经识别确认无须归档的外来文件。
10.2 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复制外来文件。
附件一:外来文件清单
外来文件一览表
附件二:外来文件销毁记录
外来文件销毁记录
附件三: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文件发放、回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