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管理办法
格调装饰增减项管理办法(内部版)
1、项目经理在接单后,前期必须和设计师就方案和预算做前期的交流和沟通,为进场创造条件,凡是前期未和设计师交流,进场5日内无异议,以后所提出的非业主主观增加或遗漏项目不予认可。所有变更必须提前通知设计师和片区主管做好沟通,凡是因为恶意增项引发投诉,将处罚涉及责任人,项目经理500,片区主管200元 。设计师不顾及公司和项目经理利益只顾减项,拒不配合合理增加项目造成损失的,处罚500元。
2、变更项目中同时出现增减项,就先以互抵为主,如没有增加项目,则按超过1000元收取减除项目的20%作为管理费
3、工程所有项目总预算误差1000元以内,不予追责漏项,如有异议可申请工程部竣工后全面收方核准。
4、减项按合同签订时预算表与实际签订金额所得出的折扣进行计算,在客户交付4期款项里面办理,不得提前办理,如果减项超过1000元后,收取所减项目的20%作为管理费和违约金,如未收取,项目经理设计师相互推诿无法分清责任,由项目经理和设计师各承担50%
5、增加项目应按照原有预算标准进行,超过合同1000元,必须纳入到公司预算项目中,客户(除单独增加人工费,泥作工程类,及原预算不打折项目)均可享受9. 2折的折扣
6、整个工程项目中减项项目有一下项目( 管理费 成品保护费,泥作项目),由项目经理全额承担预算价格的35%作为管理费,设计师则承担减除设计费的50%
7、增加项目超过1000元设计师和工程监理均享有提点报酬,工程监理3% 设计师3% 项目经理按实际收取费用的80%予以支付,单独增加人工费公司不予收取管理费
8、增加项目必须要第一时间出具图纸 正规的补充预算业主签字付款后进行施工(付款方式50%+40%+10%)
9、工地竣工验收项目,属于私自增加项目,不属于原预算以内的项目不予保修,并追查片区主管失职责任项目经理隐瞒不报并处罚金200-1000
10、 施工中方案改动,如果因为业主更改,所造成的损失,由业主承担,由设计师出图签字确认,如果是设计方案不合理造成的改动由设计师承担;如因工艺和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由项目经理承担。
11、变更项目必须1-3天内根据具体要求 设计师必须出具图纸和预算单方可施工,设计师拒不配合处罚500元,无图无预算单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施工经理承担,未按公司要求制图,标注不清模糊,交底错误,引发造价上升和改项增费,增加费用由设计师约客户变更签字,如业主不予认可,概由设计师承担,因施工经理或工人认识图不详,施工错误,引发的增减项目概由该责任人承担。
重庆格调华冠装饰
2014年6月